《一個人的朝聖》:人生總要瘋狂一回,哪怕已65歲

這是一部描寫平凡人物,情節超簡單的小說,卻以深刻的共情觸動了無數人的心靈,暢銷40多個國家。

這部小說就是英國劇作家蕾秋.喬伊斯的《一個人的朝聖》。描寫一個叫哈羅德的老人,突發奇想的出走,經過漫長的時間,完成了一場現實與回憶並行的自我救贖之旅。

1.

65歲那年,哈羅德從啤酒廠退休,沒朋友也沒敵人,甚至他奮鬥了半生的公司,沒有人爲他辦歡送會,他默默無聞走過了大半生。

他和妻子莫琳住在英國鄉下,經過幾十年的相守,情感疏離,經常相顧無言,在各自的世界裏孤單。

一天清晨的一封來信,打破了平靜的一切。是哈羅德的老朋友奎妮寄來的,她因患癌,將不久於人世。

震驚悲傷之餘,他想給奎尼寫信說點什麼,卻覺得說什麼都無比蒼白。他簡單寫好回信,決定把信寄出去,一個念頭突然跳出來,有什麼東西在慢慢甦醒——他想步行去見奎尼,告訴她要活下去!

這個念頭令他激動,呼吸急促,雙腿痙攣,他就這樣踏上了長途跋涉的路。

孤單又興奮地行走在路上,他回憶起了從前的一切。

從小他沒享受過母愛,13歲那年,母親一走了之,就連幾個月後的解釋也寫得錯字連篇。

父親在戰爭後性情大變,整日酗酒,最終將他趕出家門。他不知以何種方式與世界溝通,總是以沉默應對,換取些許安全感。

成年後的哈羅德在一次舞會上,與莫林相遇相愛。莫林的父母對這個女婿不太認同,覺得他太普通——沒受過教育,沒有格調,也沒錢。

但莫琳義無反顧地愛他,做他的妻子,爲他生育孩子,要和他一生相依。

他們結婚有了兒子戴維,但童年的傷痛始終是哈羅德心頭的陰影,他優柔寡斷、不會表達。面對聰明活潑的兒子,他卻表現的冷漠又遲鈍。

那個小時候軟綿綿的小傢伙,他甚至害怕自己的擁抱弄疼了他。待他稍大點,他也想跟他說幾句溫暖或鼓勵的話,卻不知怎麼開口。

雖然兒子曾是他最大的驕傲,考進了劍橋,常常被人誇獎。但他知道兒子孤單,常偷偷喝酒,還吸食大麻。

可哈羅德不知道該和兒子如何談心,就算發現問題,也只是悄悄幫他掩飾過去。

他總是不敢靠得太近,從小就不敢。他怕向前一步,就亂了秩序,他怕因爲做錯、說錯了什麼,便會失去一切。

可他的冷漠讓兒子對他形同陌路,甚至恨他,對着他咒罵。

他愛兒子,卻不懂得如何愛。他們曾近在咫尺,卻因心靈隔膜隔着萬水千山。直到兒子自殺離開人世,他才突然發現自己是 世上最糟糕的父親。

在旅途中,他突然明白,是“父親”的角色打敗了自己——那個被戰爭毀了的父親,還有他自己。

現在,他多希望能做些兒子喜歡的事,和他聊天,叫他的名字,一起喫頓飯,只要兒子喜歡,他可以付出一切。但是,兒子與他,早已遙不可及。

2.

旅途中的哈羅德,也一樣思念着妻子莫林。

他自己不是個好丈夫、好父親,莫林卻是天生的好妻子、好母親。深切地愛着兒子,保護着他,也維繫着這個家。   

哈羅德一路向北,遇到了很多陌生人,有人鼓勵他,也有人認爲他是瘋子 。

他和人們分享各自的故事,接受彼此的不可思議,因爲陌生,一切都暢所欲言,無遮無攔。 

他驚訝地發現:有些人和他一樣,想逃離卻沒勇氣,獨自承受着孤獨,還要故作輕鬆,扮演正常。

一路走,一路聽,哈羅德越來越明白,他欠莫琳、欠戴維,也欠了奎妮那麼多。

與這些相伴而來的,還有身體的勞累和雙腳的疼痛,每到一處,他都給妻子打電話告訴她自己的位置。

可因爲衰老、疲憊、疼痛和難過,他也經常走錯路,一場大雨,終於使他猝然倒地。

年輕的瑪蒂娜救了他,併爲他清理包紮傷口。瑪蒂娜與男友一起從遙遠的地方來到英國,不久前,男友離開她同別的女人走了。

生活永遠不像表面那麼風平浪靜,又在一瞬間不復從前。

一路上,哈羅德見到了很多人,每個人都不一樣,都有各自的痛苦和堅持,每個人都在生活裏掙扎,沒有誰可以逃離。

隨着旅途的推進,哈羅德感覺心裏有東西也在悄悄改變。

一個美國醫生看了奎妮的信,幫他分析朋友的病情。坦率告訴他,這樣的徒步行走不會讓現實改變多少。

可哈羅德還是覺得必須走下去,因爲朋友在等着他。

他想起和奎妮的友誼,想起她坐在副駕駛聽他說笑話,想起她曾經替他頂罪而被迫離開。

哈羅德決定打電話求證一下,奎尼是否在等着他。電話通時,哈羅德簡直無法呼吸,可他清楚地聽到護工說,奎尼真的在等,效果很明顯。

哈羅德更堅定了,原來這世界是有奇蹟的!

他給妻子的卡片上寫道:如果一切從簡,我知道我會走到的。

他不再住旅館,也不付錢購買餐點。他撿到一隻睡袋,每天在不同地方休息,他向路人分享自己的故事,也接受別人的幫助和饋贈,但只拿必須的。

他的行走完全遵循着本能,累了就停下來休息,醒了繼續走,渴了喝些泉水,接受別人的麪包。甚至可以在路上辨認出很多可以食用的東西,知道哪種植物有藥用價值。

在和妻子的通話裏,哈羅德知道,他上了新聞,有人把他的故事寫下來,刊登在報紙上,他被寫成朝聖者。

報紙越來越離譜,他們杜撰情節,讓他的出行充滿了神祕。記者們甚至找到了莫林,想編出更多故事。

3.

一個年輕人慕名找到哈羅德,說自己做了壞事,要和他一起做個朝聖者,去拯救奎尼。

哈羅德從他身上看到了兒子的身影,在旅途中照顧他,教給他野外生存的知識,識別方向,辨別可食用的蘑菇。

接着,更多人趕來加入他們,還有一隻狗。

哈羅德開始覺得有趣,但時間久了,和一羣人吵吵鬧鬧地同行,又覺得很累。

隊伍裏的問題越來越多,食物中毒、身體不適、互相詆譭,這一切使他們的行動變得緩慢。

後來,這羣人又因不同原因各自散去,只留下一隻小狗,哈羅德和小狗繼續上路。

最終,小狗也走了,路上重新又剩老哈羅德一個人。冰冷的夜裏,他獨自在野外裹着睡袋瑟瑟發抖。

他又開始懷疑此行的目的,深深的失敗感重又襲上心頭。

他給妻子打電話說:我堅持不下去了,我要回家。

莫林知道他又走錯了路,鼓勵他繼續走下去,完成這次旅行,並告訴他離目的地已經不遠,給他訂了酒店,讓他休息完再上路。否則一定會後悔終生。

最後一段路他走得異常辛苦,身上再沒有朝聖者的光環,只是個骯髒、神質不清的老人,甚至被人當成乞丐驅逐。

但他還是走到了,經過了八十多天的跋涉,走了六百多英里,哈羅德終於到達了目的地。

他在公園長凳上睡了最後一晚,又在第二天清晨在公廁收拾一番,最後走進了奎妮所在的療養院。

但病牀上的奎尼已經被腫瘤折磨得變了樣,成了他從未見過的可怕的陌生人。

雖然奎尼一言不發,但知道哈羅德來了,也聽到了他說的話。

沒過幾天,奎尼就離世了。她走得很安詳,臉上甚至掛着微笑。

結局就是這樣,哈羅德的朝聖之舉並沒有制止一場死亡。

結語

這是個平淡至極卻又震撼至極的故事,因爲很多讀者從哈羅德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這是位普通的老人,經歷也再普通不過:曾經錯過的美好,無言的掙扎,默默的堅持,都是天天發生在你我身邊的故事。

其實,每個人的人生都無法圓滿。

總有些關鍵時刻還沒準備好;總有些轉折點不小心錯過;總有些親情想珍惜時已太遲;而愛情,又在日復一日的瑣碎裏越走越遠。

但是無論如何,人生總需要一抹亮色,一個信念,一份堅持。畢竟每個人都是獨特的,在各自不同的路上,追尋着自己心裏的那片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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