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險新規正式實施後,陸續上了不少新產品。
但大家對重疾險的新規估計還一頭霧水,新定義的變化到底哪些和我們息息相關,之前小開整理過一些文章。
今天,我們把涉及重疾新規最重要的講解都串聯起來,看這一篇,輕鬆掌握4個知識點!
重疾新規保障的重疾病種在25種重大疾病的基礎上,增加了3種重疾和3種規定輕症,範圍更廣泛。
目前我們買到的新重疾都將是規定28種重大疾病、3種規定輕症。
另外,新規中還擴展了重大器官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心臟瓣膜手術、主動脈手術等8種疾病的保障範圍。
一、1.原位癌不在規定必保的輕症中
重疾新規明確規定了3種必保的輕症:
惡性腫瘤——輕度、較輕急性心肌梗死、輕度腦中風後遺症。
並沒有把較爲常見的原位癌納入到必保的輕症責任——「惡性腫瘤——輕度」中。
很多小夥伴擔心新規重疾險從此就不再保障原位癌了。
大家不必驚慌,雖然新規定義中沒有明確規定,但保險公司陸續推出的這些新品中,依然將原位癌劃爲輕症。
如果還是不放心,那在投保前,先認真查看產品條款中是否包含原位癌即可。
2.甲狀腺癌分級賠付
很多小夥伴覺得,甲狀腺癌分級賠付一定是保險公司想降低理賠金額,對保險公司有利,對我們消費者不利。
其實不然。
此次重疾定義的調整中也不是直接將甲狀腺癌剔除重疾行列,而是將它根據疾病嚴重程度進行了分級,並按照輕重程度進行分級賠付。
重疾新規將甲狀腺癌劃分準則如下:
甲狀腺癌TNM分期爲Ⅰ期:按輕症賠付,最多賠付總保額的30%。
甲狀腺癌TNM分期爲Ⅱ期:按重疾賠付。
任何事情都有兩面性,針對這個問題我們不妨這樣來理解:
調整後,萬一不幸確診輕度甲狀腺癌,拿到一筆輕症賠付的同時,能豁免後期未繳納的保費,重疾保障依然有效。
輕度甲狀腺癌在年輕人中十分高發,生存率卻極高,且治療費用也只需要2萬塊左右,如果按舊規定義理賠,雖然可以一次拿到重疾賠付,那等到中老年(重疾高發期)時,再發生其他重疾怎麼辦?
要知道,一旦確診重疾中的任何一項疾病後,以後再想買重疾險幾乎是不可能了。這樣一看,小開覺得,新規的調整,反而是對我們有利。
二、另外,有兩點新變化,大家也需要提前瞭解下:
1.心腦血管疾病放寬理賠定義
隨着醫學的進步,很多疾病的診斷標準和治療方式都發生了變化。
重疾新規的出現,也是及時進行了這方面的調整。
以高發的心腦血管疾病爲例:
目前臨牀上的治療手段已經以微創方式進行冠脈搭橋、瓣膜置換爲主,但之前重疾定義的理賠要求是實際實施開胸手術。
我們都知道重疾險理賠的條款非常嚴謹,如果實際實施的手術並非開胸的,那就很容易產生理賠糾紛。
不過人性化的一點是:之前的大部分熱銷重疾險都支持擇優理賠,也就是說新舊規哪個寬鬆按照哪個賠付。
而新規中,重疾新定義也放寬了心腦血管疾病的賠付條件。比如「心臟瓣膜手術」就取消了原來定義裏規定的必須「實施了開胸」這一限定條件,改爲「實施切開心包」,十分符合醫學發展趨勢。
就算這點爭議能用《保險法》搞定,但明確調整對我們來說豈不是更加方便。
2.重大器官移植增加了小腸移植
說到小腸移植,大家都一頭霧水。很多人對小腸移植不太瞭解,但是小腸移植的重要性卻不可忽略。
小腸是我們身體中最重要的器官,也是人體消化、吸收和分泌的主要場所。
小腸面積很大,稍微不注意,很容易引起細菌的感染,引起小腸病變,甚至發生腸功能障礙會導致患者喪失營養自主性。
現在的年輕人,大多不注重飲食,更不注意身體變化,往往發現時已經晚了。
近年來,小腸的病變率也越來越高,一旦需要器官移植,高昂的費用可想而知,這也是重疾新規要將「小腸移植」加到重大器官移植術中的原因。
三、寫在最後
新規的實施是必然的結果。
一方面,醫學的進步使舊版定義已經不能滿足保險行業和保險消費者需求;
另一方面,舊版中一些疾病的定義和理賠條件也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所以重疾定義的調整整體來看是利好的。
最後,小開依然想說:
風險在往後未知的每一天,如果自己和家人還沒有任何重疾保障,一定要在充分研究後,抓緊配置。
畢竟,和日常生活中的小病小災比起來,重大疾病真的可以讓一個家庭一貧如洗,在高昂的醫療費用面前,讓無數人無奈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