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別人要有度,情分須要省着用

最近在看書的時候看到這樣一句話:

女孩子不要動不動就麻煩別人做芝麻綠豆的小事,小便宜佔久了,你和人家的情分就只值這點小事,真正攤上大事需要幫助,人家反而會躲開。

我覺得說的很對,自己能做的儘量自己去做,不要什麼事都要去找別人。

尤其在工作上,往往是一個蘿蔔一個坑,有時小企業或私營企業,一個人可能還要幹好幾個人的活,大家都有自己的工作要幹,不懂的可以問,不會的可以學,但是不要指望什麼事都讓別人給你幹。

我不幸就遇上這麼一個女孩,她應聘會計崗位,可我感覺到她什麼都不會,也不知道是怎麼進來的。

我把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給她發了一份,公司各方面也都給她講了。我們一個會計兩家店,各做各的賬,各管各的攤,各負各的責任,而她新人,先交給她一個店,賬務也相對簡單一點。

可是就這樣,她依然讓我很頭疼。就說第一次做工資表的時候,給她講了怎麼做,並且有相應的規章制度,給她發過去。

結果呢?我正忙的熱火朝天,她一會兒問一句:這個人遲到了十分鐘,怎麼扣?那個人請了三天假,怎麼算?剛開始因爲忙自己的事,就頭也不擡的告訴她了。

後來同樣的事情,她依然在問。我說不是發給你了嗎?你去看,照那個去做就行了呀。你猜她怎麼說?

她說:“你不是老人了嗎?直接告訴我,不是更省事嗎?還讓我去看,多費事啊!”她甚至還說:“要不然你替我把這個月工資表做掉吧!我剛來還是個新人嘛。老人就應該關心新人,這可是老闆說的,你要帶我的。”

我當時無語了,明確告訴她:"帶你沒錯,但不是替你幹活!你要不滿意,可以找老闆說,讓別人專門帶你!”

這樣的人你們說,應該怎麼做呢?以後遇着同樣的事,你們還會幫他們嗎?反正我是不會了。

真正不懂的東西,不明白的,我這個做老人的,可以告訴你怎麼去做?但是寫在紙上的,明文規定,那麼詳細,難道一個大學生,都看不懂嗎?

我幹工作那麼久,不管在哪裏,手底下累計下來,不知不覺也帶了好幾個徒弟,這是唯一一個,我不想承認,也不想帶的人。

反正平常該說的話告訴你,多餘的我再也不想管了。

雖然說教會徒弟餓死師傅,可誰都是從徒弟這條路走過來的,都不容易,我一般都是盡心盡力去教,畢竟儘快上手後,我也輕鬆點,不至於耽誤工作。

但是,如果事無鉅細都要來問我,讓我去替她做,我寧願得罪此人,躲得遠遠的,有些人可講情分,有些人,呵呵,就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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