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殘粉對愛豆的迷戀,算是愛嗎?

  1、脫離現實的願望註定會讓人失望

2007年3月26日,一個叫楊勤翼的甘肅男子,在香港跳海自殺。

已是古稀老人的他,本該在家安享晚年,爲何落得個悲慘結局?

皆因他疼愛如命的獨生女兒——楊麗娟,是香港巨星劉德華的瘋狂粉絲。

楊勤翼寫了長達七頁的遺書,字字血淚,“控訴”楊麗娟是如何癡迷劉德華13年。

1994年,劉德華開始在楊麗娟夢裏出現,與她親密交談、握手,楊麗娟自此把劉德華視爲夢中情人,發誓不見到劉德華,就不嫁人了。

不工作,向身邊所有親戚朋友借錢,另外借了1.1萬高利貸,賣老家房子,父親還想賣腎,只爲圓楊麗娟想見劉德華的夢。

楊麗娟的夢想,在2007年終於完成,她見到了劉德華,跟他合影,只有10秒。

很難說楊父的自殺,是不是爲了楊麗娟跟劉德華見面的時間太短不滿意,反正,他的遺書,全篇都在指責劉德華:你以爲你是誰?你有什麼了不起?你爲什麼不見楊麗娟?

劉德華已經見了楊麗娟,她還不滿意,楊父還要自殺,可見,一方傾盡所有地爲對方付出,或者說,自以爲在付出,必定是渴望得到對方回報的。

    2、“愛”的是人,還是迷戀“愛”的感覺

粉絲向偶像告白,不是稀奇事,做出各種奇怪舉動吸引偶像的注意力,也很常見。

問題是,喜歡看一個人演戲,喜歡聽他唱歌,關注他的動態,爲了找他一部劇一部電影的碟片、一張專輯,走遍大街小巷,爲了維護他,跟說他壞話的人爭吵,這種感覺,能夠稱爲愛嗎?

把它歸類爲迷戀,才更恰當。你會喜歡這個藝人的劇和歌,也會喜歡另一個藝人的劇和歌,你爲這個藝人做的事,也可能會爲那個藝人做。你今天迷戀這個藝人,也許未來的某一天,你不會再迷戀他,還有可能討厭他。

沒有接觸過,沒有交流過,沒有了解過,只是喜歡他表露出來的特質,這就是迷戀。

粉絲對偶像,基本都是這種感情。

迷戀一個人的感覺,和愛一個人挺像的,都會牽腸掛肚,所以容易混淆。

但請注意它們本質的區別,你迷戀一個人,迷戀的是表象,你愛一個人,愛的是內在。

楊麗娟對劉德華,除了13年虛無縹緲的幻想,還有什麼?

          3、幻想結束,迴歸現實

幾個虛幻的美夢,就能讓一個女孩荒廢學業、事業,白白耽誤13年寶貴時光,耗費大量金錢,失去親人,太不值得。

楊麗娟沉浸在幻夢中遲遲不願醒來,跟父母溺愛縱容很有關係。

父母只顧滿足女兒的心願,不去開導她走出思想死角,她纔會栽在虛幻的美夢裏出不來。

沒能跟劉德華談心,沒有機會向他傾訴多年以來的思念,讓楊麗娟一家很不甘心,楊父算是爲此氣死的。

可是,劉德華有那麼多事情要忙,爲什麼一定要抽出時間,去跟楊麗娟談心,聽她傾訴多年的思念?

就算劉德華順了楊麗娟的心意,接下來,楊麗娟會不會還有什麼要求呢?劉德華也要全部滿足嗎?

劉德華從來沒有要求楊麗娟爲他那樣去付出,何來義務迴應楊麗娟的迷戀呢?   

楊麗娟一切瘋狂追星的行爲,是她自己的選擇,她只能自己承擔後果。

從香港回到家鄉後,楊麗娟扔了所有劉德華的海報和碟片,看來是真的醒悟了,人不能一輩子活在幻夢中,總要回歸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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