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自微信公衆號)
也許是正面的角色寫膩了,部分作者開始挖掘人性的陰暗面,寫反派主角。
這無可厚非,誰也沒有規定,只有正面人物可以當主角。
但是爲了表現反派主角的獨特,以至於無視他們的罪惡,還爲他們找藉口,把犯罪行爲合理化,這就錯了。
某言情小說,女主角的姐姐自殺,身爲男友的男主角不去找出原因,卻去強暴女主角,還囚禁女主角百般凌虐。
《千山暮雪》中的莫紹謙,因爲童雪父親導致他父親破產去世,爲了報仇,他給童雪下藥,把童雪軟禁起來,供他發泄,即使他已經結了婚。
《掌中之物》的男主角傅慎行,更是一個觸犯了半部《刑法》的大惡人,對女主角何妍各種侮辱、迫害。
不知道這些作者,安排女主角愛上一個作惡多端的男主角,是出於什麼心理?不會是把罪惡當成一種性格獨特的表現吧?
即便是心靈受過傷害,有過不幸的遭遇,也不是把傷害強加給別人的藉口,更不是任意進行違法犯罪的藉口。
當作者在描寫犯罪的時候,爲主角的罪惡唱讚歌,這就是變相鼓勵犯罪了,極其容易誤導讀者。
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沒有任何限制,要是那樣,這個世界豈不是亂了套?
犯罪就是犯罪,道德和法律底線不容觸碰,現實中和文學作品中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