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福勿驕,居安思危;外圓內方,持盈保泰

老子《道德經》中曰: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孰知其極?其無正也。正復爲奇,善復爲妖。人之迷,其日固久。是以聖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劌,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白話文的意思是,禍之中隱含着福,福之中潛藏着禍,這句話是對對立統一規律的說明,特別凸顯了矛盾雙方的統一和轉化。禍福是糾纏在一起的渾然統一體,或禍是矛盾主要方面,決定了事物處於顯然的災難之中,福則爲次要的從屬的,處於潛態;禍福雙方是處於不停的鬥爭中,當福戰勝禍,轉爲矛盾主要方面時,決定了事物轉危爲安、轉禍爲福,禍則轉入潛在狀態。

事物的發展都是向對立面轉化的,好事可能轉成壞事,壞事也可以轉成好事,所謂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塞翁得馬,焉知非禍。居安思危,飽不忘飢,存不忘亡,福不忘禍。所謂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相推而歲成焉。莫道浮雲終蔽日,嚴冬過盡綻春蕾。


“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一句,是極爲著名的哲學命題。禍可以轉化爲福,福也可以轉化爲禍,但只能在一定的條件下才能如此。不具備一定的條件,是不能轉化的。另外老子認爲,對立面既然互相轉化,也就很難確定事物矛盾的主次方面,這就是“其無正”。

老子說:“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又云:“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舉之;將欲奪之,必固與之;是謂微明。”天道尚且如此,更何況人事。得微福而驕慢,驕慢便是禍根,福本不厚,又以驕慢削之,可見不堪受福,惟有降禍了。

驕慢非但天不降福,人也不助其福,因爲人人皆厭惡驕慢之人。天寵既失,人和又無,微福必無法維持長久。福盡禍來,不堪受福,又何堪受禍?若得微福而不驕,即使是禍來,心也不驚。受福不驕,受禍不苦,是深明福禍之道,只有不爲外物動心的人才能做到。

“聖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劌,直而不肆,光而不耀”與孔子的“怨而不怒,哀而不傷”有異曲同工之妙,都是在提醒人們同時防止它的過分與極端化。


老子提醒方正的人,要注意不割傷旁人;提醒銳氣十足的人,注意不刺痛別人;提醒直言的人,要把握好分寸;提醒風光無限的人,別自我炫耀。總之,一切要適可而止、見好就收。人的個性天生,需要保持,也改變不了。但人畢竟活在社會中,所以個性必須融於共性之中,做到和光同塵,否則個性的生存必然受到共性的排擠。所以聰明人保持個性但尊重他人,與他人和諧相處。尤其是有才華的人,往往恃才傲物,如果能保持親近他人,就不會因才招妒,讓才華充分發揮,自己也能得以很好地發展。

天下事物沒有絕對,福禍相倚,正反相因,善惡相轉,其中變化微妙,令世人迷惑。但聖人能體察認識,所以能做到沒有棱角,直而不傷人,光而不耀目,從而做到外圓內方爲人處世,無爲而無所不爲。明白事物沒有絕對的,就會自覺學會尋找事物間的那個平衡點,以平衡把握。而事物間的相互轉化有其自身的規律,必須認識到,才能抓住這個規律,從而趨利避害,持盈保泰~…


【詳參道德經全二冊,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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