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二十九章3

第29章 去奢去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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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夫物或行或随;或歔或吹;或强或羸;或挫或隳。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译文】

想要治理天下,却又要用强制的办法,我看他不能够达到目的。“天下”是神圣的,不能够以强力统治,不能用强力加以把持。用强力施为的,一定会失败;用强力加以把持的一定会失去。所以圣人无为而治,所以不会失败;不把持,所以不会失去。所以天下万物自有其形态,有的主动前行,有的被动追随;有的呵护,有的排斥;有的刚强,有的赢弱;有的承载,有的毁灭。因此,有道的人不去追求极端、奢侈、安逸。

【解析】

在《道德经》里,多处谈到统治者应行无为之治。老子极力宣传无为之治,主张一切都要顺应自然,因应物性,希望统治者治国安民,做任何事情都不要走极端。事实上,老子所讲的“无为”,并不是不作为的意思,也不是说人们在客观现实面前无能为力;而是说如果强制性地有所作为或是以暴力统治人民,都将招致灭亡。“有为”就是以自己的主观意志去做违背客观规律的事,或者把天下据为已有。在老子看来,“有为”必然招致失败,在这个世界上,无论人或物,都有自己的秉性,其间的差异性和特殊性都是客观存在的,不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到别人身上。得道之人往往都能顺应自然,做到不强制,不苛求,因势利导,使自己的行为合于自然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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