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平原》,赏毕飞宇的写景

每一个作家都有自己的村庄,莫言是高密,汪曾祺是高邮,毕飞宇是兴化。毕飞宇写了好几本小说《玉米》《玉秀》《玉秧》《平原》,都是写同一个村庄--王家庄。村子里的人,村子里的事,村子里生活的方方面面,构成了他写不完的题材。

毕飞宇是在苏北农村长大的,他的小说背景就是他的家乡,他对农村的割麦、养猪、插秧,各种农活非常熟悉,对农村人恋爱、结婚、民俗习惯更是了如指掌。他的写景真的是惊艳了我的眼睛。


他写割麦子:

“经过漫长的、同时又是青黄不接的守候之后,庄稼人闻到了新麦的香味,心里头自然会长出麦芒来。别看麦子们长在地里,它们终究要变成苋子、馒头、疙瘩或面条,放在家家户户的饭桌上,变成庄稼人的一日三餐,变成庄稼人的婚丧嫁娶,一句话,变成庄稼人的日子。是日子就不光是喜上心头,还一定有与之相匹配的苦头。”

“庄稼人割麦子不敢歇,要抢时间,天时,懒不得,痛得腰要断下来了,还得忍着痛去割麦。假如把这活当受刑.那也是自愿拿起刑具受刑。”

割麦子的间隙,男人们蹲在地头抽烟,他这样写抽烟:

“烟真是个好东西,很深地吸下去,再很长地呼出来,还哼叽一声,所有的累都随着那口气叹出去了。对抽烟的人来说,解馋只是其次,最主要的作用是歇口气。这一点不抽烟的人是体会不出来的。有烟叼在嘴边,吧嗒吧嗒的,慢慢地,就歇过来了。要不然,总有一件事情没做,心里头空了一块,没有盼头,人就不踏实。”

一天的干活,人累得像散了架,来不及洗澡脱衣服,倒下去就睡着了,他这样写睡觉:“已经睡着了,如同一块石头沉到了井底。时间也极短,一会儿,屁大的工夫,堂屋里又有动静了。这就是说,新的一天又开始了。端方想翻个身,动不了。挣扎着动了一下,动到哪里疼到哪里,整个人像一个炸了箍的水桶,散了板了。”

“重新回到麦田的端方不再是昨天的端方,身上的肉都锈了,像泡在了醋缸里。关键是心里的气泄了。”

端方忘记磨镰刀,钝钝的刀口要加倍的力气去割麦子,看着别人割到了前头,他狠命用力,结果镰刀砍上了自己的脚,血流如注,他用双手去按,血像泥鳅一样从手指缝里滑出来,经过赤脚医生的缝合包扎,他躺到了田埂上,双手垫在头下。

这时,作者这样写:“端方注意到这会儿太阳有两个,都在他的身上。一个在他的眼皮子上,另一个则在他的小腿上,疼痛就是这个太阳的光芒,光芒四射,光芒万丈。”

书只看了开头几章,我就被他的语言吸引住了,这样生动活泼的语言,一是得益于对农村生活的熟悉,二是得益于观察能力的强大,三是化虚为实,联想丰富。疼痛像太阳的光芒,光芒四射,这样的比喻真是新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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