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 | 碼字是平庸生活裏的小確幸

      我清楚地記得有一次在公安巡店的時候。

      夏天的早晨,有風,陽光正好灑到店裏,店裏有一個廣東過來的助理,我們之前在一起做員工賣衣服,當時我有一種很奇妙的感覺。

    我像是回到了一年前的虎門店,我在那裏做借調員工,沒人管我,我每天都自覺上下班,接待好每一個進店的顧客,跟她們慢慢地講,細細地說,覺得很充實,很美好。

      當然那一刻的我不知道自己爲什麼有這樣的感覺,直到有一天我碰到了麗子姐姐,她說她最喜歡賣衣服,我很奇怪,還有這樣的愛好。

      後來我在店裏呆的多了,我發覺,當我認真的跟顧客交流,把每件衣服推薦給每個愛這件衣服的人時,我的內心是安定而豐盈的,我高興地看着每個人來,笑着送每個人走,把賣場收拾乾淨,衣服疊得整整齊齊,沒人的時候與自己對話,忙碌的時候真誠的和陌生的人對話,然後我又可以寫很長很長的字,我突然想,這難道不是一種喜歡麼。

      我一直以爲我喜歡寫字,其實我愛的是記錄下這種全力以赴,努力的日子,那種忙碌充實後的歲月靜好,我想應該是這樣的。

      今天我看到小馬哥分享了一段話,他說,人的平庸性,纔是物種最真實的狀態。所有的出類拔萃,多是反人性的艱苦卓絕;反人性的事物往往難以持久。所以,生活中最好以人性最庸俗的境界作爲思考的起點,這樣就可以少一些不切實際的幻想。

      我笑着回道,所以承認自己平庸是快樂得第一步咯,他說,你得承認所有的人都是平庸的!

      把姿態放到最低,儘自己最大的努力把事情做到最好,結果再順其自然一些,這也是一種智慧吧!

      身邊有很多優秀的人,我是從平庸到平凡都要走二萬五千裏的那種,唯有碼字,是我平庸生活中的一點小確幸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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