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回:海棠诗社才情互攀比,怡红闺中言语有情愫(六)

      李纨就说:

      “你还是你的旧号‘绛洞花王(主)’就好。”

      脂砚斋在这里说:“妙极!又点前文。通部中从头至末,前文已过者,恐去之冷落,使人忘怀;未来者,恐来之突然,或先伏一线。皆行文之妙诀也”。什么意思呢?大家想想宝玉之前喜欢做胭脂的旧事,房间里肯定是“万紫千红”了,这个旧号也算是恰如其分。至于是“绛洞花王”还是“绛洞花主”,不管是鲁迅先生还是陈梦韶先生,俞伯平先生还是美国耶鲁的余英时还是白盾先生,他们有著作,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这里不涉及。

      宝玉听了之后,笑着说:

      “小时候干的营生,还提他作什么。”

      果然是那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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