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醉眠芳草间《李东良回村》所引出二三事……

        刚读过醉眠芳草间新帖《李东良回村》,写的是李东良夫妻俩十几年前死了儿子,其后几年“幸”得“懂事的侄儿”安抚陪伴,使得老两口曾把侄儿视如己出。不料想其后李东良老伴得了脑血栓,几近半瘫。做包工头干建筑的侄儿,说照顾二老方便好说歹说把叔婶接到了城里。李东良依侄儿把房屋卖掉,连同儿子的工伤死亡补尝共三十万交给了侄儿。侄儿在自家的楼下租了小房一间让其居住,说等孩子考上大学离家就接叔婶一起住。以后不时侄儿媳妇来帮助料理饮食家务,并带叔叔出去转转散心。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照顾的频率就越来越低”,直到有一天,侄儿媳妇终于提出让叔叔自己出房租,说他侄儿没有挣到什么钱。老人当然要见到侄儿问问清楚了,况且自己根本没有钱租房。侄儿媳妇挡驾说他侄儿在外地揽到了活路,并诉苦说孩子考上大学花钱更多,打算自家居住的房子也要以大换小将就住了。李东良心如刀绞,决定回村。村里为老俩口找了闲置房暂住,并要帮助讨回公道。到这时李东良才恍然大悟:侄儿的亲情,也是需要真金白银才能换取的,没有了这些,叔叔又算个什么呢?(故事梗概大致如此,有需要详细了解的友友,请读原文)

        这让我想起另外两件事:

        一是我们家原来楼下一楼,有贫困户母子俩,母亲无工作,儿子是傻子,房子是城郊农村拆迁(原地)安置房(原来成都一环路以外就是农村)。街道办与之签定了一纸协议,生老病死全程照顾,将来房子产权归街道办。其后之事,如约进行。

        二是我们一位朋友,是银行的,他们家楼下有一位孤寡老人。这位朋友动起了脑筋,也是与老人签定了一纸协议,终生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百年后房屋归他。原来也是如约进行的,却不料老人因为有了后生照顾,也与其如一家人一般,身心自然舒畅,活得健健康康,七、八年下来一点没有衰死迹象,直上了九十出头!我们这位朋友觉得失算了,“偷鸡不成到蚀一把米”,心中堵得慌,终于终止了对老人的照顾。谁知老人把这事告到了成都电视台,新闻介入,公众狠批,弄得他狼狈不堪。

        当时还偶知国外一事,“协议”如出一辙,十年间银行支付给老人的费用已经超过房屋折旧价,然当事方依然信守承若,不计损失。

        不遵守承诺,不讲信誉,甚至以心计算计,都是令人不齿的,必将受到良心与道德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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