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基督山伯爵》之感

如果我是一名译者,我可能会把《基督山伯爵》意译为《君子报仇之十年不晚记》,但随后我又会否决这一想法。虽说这样的书名可以让更多的人成为它的受众群体,但同时也会拉低它在文学界的地位。简单地说,它从来都不是一部简简单单的《快意恩仇记》(这是它曾有过的别名),而是一部有计划、有预谋,且杀人于无形的复仇小说。我这样说,或许你会觉得它恐怖,实际上它比大多数的复仇类小说要温和得多,它没有厮杀,没有流血,有的只是恶人最后绝望和深切的痛。

这部书之所以一直备受追捧,我想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它写出了很多读者最愿意看到的结局:好人终有重生之日,恶人终有被惩之时。

《基督山伯爵》也并非是完美的,有很多地方让我觉得“疑惑”,尤其是有些故事情节的缺失,让部分情节显得有些跳跃,但终究还是瑕不掩瑜。这或许也是当时或作者本人的一种写作风格。在我看它改编成的几部电影时,它们都或多或少地补全了小说里的缺失,让电影看起来更完整,同时也让电影越来越不像原著。

从作者的写作风格上来看,他似乎是完美的承接了当时法国的浪漫主义色彩;对于一些可说可不说的文字,他都通通选择了略过,让读者拥有更多的独立想象空间,就如同我适才提到了的“情节跳跃”。不得不说这样的浪漫主义写法无论是在过去还是现在,依旧热捧盛行。相较于国内,国人的写作可谓是严肃得多。从小老师就教育我们:写作一定要写明来龙去脉,时间地点及人物。条理一定要清晰。文字叙述一定要让人能看懂……于是,我每天的日记里总也少不了“老奶奶过马路”的情节。如若没有她,我的童年及小学无疑是痛苦难挨的。

但当你一旦习惯了条条框框的写作时,你又很难一下子适应跳跃式的写法。每当你想要“快进”时,你总是会想:这样写法会不会让读者觉得突兀?或是看不明白?其实,如果不这样去改变,读者更会觉得繁冗无趣。我的很多文字都被提出过这样的问题。虽说,我一直都在寻求改变和突破。

言归正传。在我读过的众多外国小说里,像这样跃进式的写作风格时有显现,无论是过去的还是现代的;这似乎是他们的一种基本写法,这或许与他们一贯追求的绝对自由有关。所以,当我再次看到这种写作风格时,早已变得见怪不怪了。不过读这部小说还有一个让我很头疼的问题:人物名字的混乱。一个人可以只呼其姓,也可以只呼其名,还可以呼其姓名,更可以呼其称谓;比如伯爵、公爵、子爵,等。这让看书不爱留神的我大感不适,这难道不是写作上的形式主义吗?一个人需要这么多的表达方式吗?后来我想到了,这可能是当时的法国比较流行这种浮夸的称谓风格,头衔越高贵越显得这人有身份有地位有涵养。不过书中也提到了,只要你有钱没有什么是买不到的,比如,主人公埃德蒙买的基督山“伯爵”头衔。

当然,这部小说除了人名复杂之外,还有一点我必须要提及,那就是浪漫之词的应用。据我的不完全统计,里面出现最多的浪漫之词当属“亲爱的”。你可以想象一下,当你正在聚精会神地看一对夫妻吵架,眼看就要进入白热化阶段,这时突然有一方说,“哦,亲爱的……”如果你不了解他们的说话风格,你很可能会觉得突兀或是莫名其妙。其实,“亲爱的”有时候并不一定是爱的表示,有时候也可能是恨透了一个人的表示。

在读大仲马之前,我有幸先读了他儿子小仲马的文字。可以说,他俩没有任何的相像之处。这也就难怪有人说,“大仲马是天才,小仲马是人才。”小仲马是一个用情极深的人,他的一部《茶花女》不知让多少失过的恋的人找到了心灵的慰藉。我敢说,没有真正失过恋的人是读不出作者想要表达的那种绝望之境。曾几何时,我也一度用他的故事勉励我自己,结果就是——他对爱情的执着与难舍,铸就了他的《茶花女》;我对爱情的渴望与不妥,造就我现如今的单身。说来有点可笑,但这就是人生;没有谁的人生,生来就是伟大的,只有当一个人变得伟大了,他的人生才会因此而伟大。

有关《基督山伯爵》这部书,我可言的内容似乎并不多。事实也如此。读这本书就好似是看一部被剧透了的电视剧,它们唯一的不同就是,剧透过的电视剧不值得再看,而剧透过的书却更值得一读。这就如同你在看一场毫无悬念的比赛,你想看的绝不是结果而是整个过程的发生。

读这部书你我最期待的莫过于“他”的复仇。而复仇环节也正是这部书最伟大且最成功的地方。它会让你看到死亡,它还会让你看到一个人最后的绝望与哀嚎。不仅如此,它还会让你听到一声声清脆而又响亮的心碎声……

国人有句家喻户晓的谚语,“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把这句话用在这部小说里,我觉得是恰到好处的。因为,你永远不知道在你生命尽头到来之前,你还要经历怎样的命运。用“他们”的话说:好人,永远不会被上帝遗忘;坏人,永远逃不脱来自地狱的惩罚。只要好人还活着,复仇的火种就不会熄灭,来自地狱的呼唤也不会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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