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笔记】散文创作|行文的秩序逻辑

散文议论性、记叙性与抒情性三者共兼的功能,是其他文体所不具备的,也无法取代。三者的有机融合,构成对散文的艺术性和文学性的天然要求。

小说、诗歌、戏剧等等其他文学体裁的创作,都带有一定的,约定俗成的模式和框架,散文没有。从内容到形式,散文都堪称拥有最大自由度的的文体,可供作者沿着个人的、主观的思想感情纵横驰骋。但这并不等于散文是无序的。每一次创作,其实都是作者对生活经验的秩序再审视、再建构,和文体无关。区别只在于,散文的再建构是一种自律而不是他律的过程。那么,我们凭借什么去建构自己笔下的散文秩序呢?

其实还是逻辑。这个“逻辑”,又不仅仅只是数理概念上的逻辑。

我们一再强调散文的内容要“真实”,情感要“真实”,于是很多文友就很“真实”地把自己的生活经历照样记录下来了。日记式的记录,往往有素材而无美感,有内容而无力度。其实,说到从日常生活中截取创作素材,说到“用心观察生活”,绝大多数文友的眼光相当敏锐,完全能够做到以独特的、个性化的视角挖掘出被忽略或被隐藏的一些内涵——也就是说,绝大多数文友已经具备写好一篇散文所必须的创作基础——可是,怎么做到“高于生活”呢?怎么才能写得更好,引起更多的共鸣呢?

日常的“实录”往往会存在两个方面的缺陷:其一,行文的逻辑不够严谨;其二,语言的表述出了问题。语言的问题比较琐碎,我们留到后面再细讲,这里先说行文的逻辑问题。前面几节课里,我们讲了展开内容的不同结构思路。当叙述结构的框架大致确定,具体内容的展开要符合生活的逻辑、思维的逻辑、事理发展的逻辑,也要符合情感的逻辑。

元代范德玑《诗格》中说:“作诗有四法:起要平直,承要舂容,转要变化,合要渊水。”在古诗创作中,起承转合确实是一种普遍的行文逻辑。文言文中有一类文体是“说”,主要是通过叙事来说理,含有相当份量的议论内容。形式上有先叙后议的,如《捕蛇者说》;有先议后叙的,如《少年中国说》;有边叙边议的,如《黄生借书说》。不同形式的缘事而发,都是围绕一个道理进行论述或是水到渠成地得出结论,沿用的都是起、承、转、合的行文思维去形成严整的通篇布局,一层层把想说的话说清楚、说透。

可见,诗歌也好,文赋也好,“起承转合”不一定是放之四海皆出彩的手法,却肯定最常用、最好用的手法,足以让行文内容达到议论表述的准确性、记事的真实性和抒情的饱满性相统一,为诗、文走向文学的审美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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