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能“取得”吗?还是它是与生俱来的能力

一般对创意过程的想法是这样的:

一个有天赋的人得到一个来自外在的灵感,然后根据他的天赋,做出创意作品。

这种说法等于承认创意是发生在个人身上的事情,并不是可培养的能力。

如果真是这样,这本书就不用写了。

这看法为何普及化,我认为是因为我们太不了解创意。这也难怪,因为创意本身具有一种神秘的色彩与力量,坊间又充满各种描述创意天才的离奇故事,形成神话,让我们认为创意不是我的事,而是那些天才的事。

是这样吗?回想自己学习创意的道路,确实,我曾师事于多位著名的老师,学到很多工具运用到剧场艺术上,但没有一位能教我创意本身——如何有创意!老师们甚至不认为这是他们教学范围内的事,他只能提供仿真的对象,其他是自己要去摸索的。

所以说,我个人学习创意的方式跟大部分创意人一样痛苦、在黑暗中摸索。要写什么?如何写?通过一次又一次新作品的折磨,慢慢挣扎,到某一天,开始掌握那神秘的过程,才敢说自己对创作有那么一点心得。多年以后,我自然也认为每一个人需靠自己摸索才能学习创意,没有人能教你。

为弥补缺憾,这些年我常让学生参观我的创作过程,以为学生如果专心,就能够捕捉到那神秘的创意时刻,那个一场戏甚至整个作品在工作中突然如魔法般结晶、成形的时刻。

在学生面前就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在“即兴创作”排练中,我和演员突然灵感大发,从无中“变”出一场精彩的戏。我想这下好了,在场的学生们终于目睹了一次完整的创意过程,但我惊讶地发现,他们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还搞不清楚状况,根本没看到!

后来我明白,就算他看到,也不等于他能够模拟。实在太难了,就像观摩一群魔法师发明一种新魔法一样,这种经验无法分析,也无法复制。

回顾自己的经验,通过漫长的学习过程,我内在的某种创意能量被启动了,被释放出来了,变得务实可用。光凭这一点,就表示创意是可能学、可能教的,而且每个人都可能同样具有可被启动的潜在创意因子。

重点是,能不能整理出创意过程的关键共同点,让我们有方法可学习?

创意是神秘而复杂的,但神秘而复杂并不表示不能学。关键在于我们是否真正了解创意过程中到底发生什么事?从这一点出发,就有机会剖析并学习创意。


摘自《赖声川的创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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