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組織架構調整?

一、組織架構的制定根據

組織架構的來源其實是根據要做的事情,也就是業務本身和業務的目標。

二、組織架構中每個部門的邊界評判根據

1、看流程閉環。是否該部門的職能可以在自身內部形成閉環?如果是肯定回答,那麼這種可以單獨劃分一個部門。

這樣做的好處就是可以避免這個部門的業務被其他事情打擾。

2、看業務週期節奏。如果部門的職能不能形成內部閉環,那麼是否存在固定的週期節奏?如果肯定,那麼這種也可以考慮單獨劃分一個部門。

這麼做的好處是可以以該部門固定的週期節奏爲核型,來整體調配相關資源、兄弟部門進行合作跟進,保證業務和大組織的穩定。

3、看所做事情的專業程度。如果一個事情專業程度很高,那麼也是要單獨劃分一個部門的。

這麼做的好處在於實現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提升效率也避免資源浪費。

三、人員分工則主要考慮三個方面

1、人員本身的意願

2、人員的能力特長

3、業務後備的需要

四、什麼時間點需要調整組織架構

1、冗員的時候

2、職責交叉、界定不清的時候

3、人力成本較高的時候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