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与代价随笔

我们不可能在了解所有情况,在最充分的准备下做选择,那样就不是选择,而是作弊。

凡事选择必有代价,经济学家薛兆丰老师说,成本是选项和选项的比较,而不是你的负面感受和正面感受的比较。成本不是负面感受,而是放弃了的选项的最大代价。

我们无法穷尽所有的可能性再来判断,只能够在自我目前而言最优路线的不完备条件下做出选择,比如实操层面的37%最优法则。

37%法则是指,在统计学中,对样本数量固定(每个样本只出现一次)的情况下,面对选择其中最优的那个样本这个问题时,如何保证选择的样本尽可能最优的一种策略。就是把样本总量的前37%的样本做为参考,其中的最优的那个作为对照点,如果在剩下63%的样本中,出现比对照点好的样本,就果断选择它。

这种策略本质上是对于放弃的的最大代价进行了样本抽样调查最大可能地降低了被放弃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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