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割裂的情愫

人老了,總喜歡回憶過去。前幾天,96歲的老父親總是纏着我要我帶着他去尋找已經失聯近80年的“老東家”——解放前店口七裏村一個姓蔣的大戶人家。


這簡直是給我出難題。80年過去了,滄海桑田,世事變遷。不要說“老東家”的後代是否還在七裏,老房子是否還在?!就是整個七裏村在改革開放的四十多年中已經是大變樣了:拆舊建新、道路改造、村名演變等等,都已經找不到以前的痕跡了。但我知道,這是埋在他老人家心底的鄉愁。它絲絲縷縷地撩拔他一直安靜的靈魂。


我一推再推,不想與他前往。最後,他叫上我外甥女。晚輩就與他一同開車前往。


天吶,讓人驚奇的是,這戶老東家居然給他們找到了!看來,人與人之間的緣分都有命定。假若那天我父親老東家的後代不來七裏(他們已經定居在店口)給老地主的兒子做“三週年”祭奠,那我父親可能永遠找不到這戶人家,深藏在父親內心深處的那種情愫也無從破土發芽,漶漫開來。我也不會有興趣寫這篇文章。


但讓我疑惑的是:有一種什麼樣的內驅力讓老父親心心念念地一直懷念“萬惡的舊社會”裏的一個地主家庭?


其實,在古老的中國,口碑是這樣一種東西,它無影無蹤,但無時不在。這無關政治,也無關地域。這是中國幾千年來積澱下來的傳統文化的內涵之一。尤其是在封閉而寂寞的中國鄉村,這種傳承更爲理所當然。百姓的口,誰能管得住?他們可以喫不飽飯,但你限制不住他們一致認同的傳統的東西。


中國的南方,尤其是我們江浙皖一帶,文化積澱深厚。歷史上又遠離中國的政治中心。魚米之鄉,丘陵地帶,小橋流水人家,自成一統。許多旺族他們有自己的家規、族規。而老百姓也基本上都是安居樂業,順着幾千年來立下的一種無形道德規範來做人做事。不管是窮人還是富人,都沿着“三綱五常”、“耕讀傳家”的生活軌道,一年年、一代代或繼承祖上大片土地和家業,或世世代代給地主家做長工,養家餬口。而我父親就是屬於後一種。但無論你是地主出身還是長工出身,他們都喜歡泥土以及鄉間風物,也理解和懂得稼穡艱辛和窮人困苦。所以,対於窮人來說,耕,自然是立命之本;對於富人來說,讀,則是修身養性。


據父親說,要說解放前的地主沒有剝削我們做長工的,那是沒有道理的。但地主也有好壞之分。這與人性有關。尤其是我們江浙皖一帶,因爲有傳統的道德規範着所有人,所以,絕大部分地主心地是善良的,惡霸地主是少數。我父親說,有的地主人家自己非常節約,他的幾畝薄田是靠牙縫裏擠出來的。他們的財富是省喫儉用買田買地集聚起來的,而且也非常低調,不顯擺。


在古老的中國鄉村,無論是北方還是南方,一個富人身邊,總有幾個、十幾個甚至是幾百個窮人。約定俗成的概念裏,窮人是給富人幹活的,富人是靠窮人來養活的。後來我們被告知那叫剝削和被剝削的關係。但事實上富人與窮人之間的關係,並不像概念那麼冰冷。尤其是我們江浙滬皖一帶,由於地域關係(不是窮山惡水)以及傳統道德約束,在古老的鄉村這一人情世界裏,一個地主受到的各種牽制太多,更何況有些佃戶還是地主的親戚或長輩,你無論如何也拉不下臉,逢年過節地主還要給他們送禮致謝。我父親說,他那位七裏的老東家平時對他很好(當時我父親只有十五、六歲),不僅讓他一日三餐喫飽,地主家桌上有肉時,東家肯定親手夾給他喫。過年時,還讓他帶一擔年糕、米、糉子、肉等生活品回家。


上次我爲了寫我的高中歷史老師“蔣仲發”一文(見我《人生沒有荒涼地帶》一文),特地去浬浦盤山村採訪。當問及蔣老師家族一事時,有位老爺爺告訴我,蔣老師家祖上是一殷實的大戶人家。在尊祖父手裏開始,已經有500多畝良田。但不管家族如何殷實,他們的家族一直都是注重節約的。從尊祖父開始,他們家族平時經常喫蘿蔔絲飯。而且祖訓規定:不管以後自己的家族有多富裕,所有族人年夜飯必須喫蘿蔔絲飯。在他們家族裏,蘿蔔絲飯已經是上升爲一種“節約”的理念,一種傳承家族家訓家規“行善積德”的載體。這是一種用心良苦的“憶苦飯”。


所以,那時江南一帶的窮人和富人實際上最大的區別就在於識字和不識字。假如你刻意要走進他們的生活,你會發現,富人的生活大體並不奢侈,而窮人的日子也並非想象的那麼缺乏溫飽而沒有尊嚴。就像我父親與他老東家的兒子,他們年紀相仿,平時也相處得較好。但地主的兒子有書讀,而我父親卻因讀不起書而到現在連自己的名字也不會寫。但無論是富人還是窮人,無論你是否讀過書,我父親說,那時他也多麼想讀書,因爲家裏窮,只有早早出來打工。但他說,他也很尊重有文化的人,對文字也有一種敬畏。因爲老東家一直在教育自己的家人應該敬惜紙字,不可隨便扔棄有文字的紙張和器物。老東家家裏的一張過期的舊報紙,他家三個兒子一個女兒讀書過的舊書,寫過字的紙條,老東家吩咐我父親必須保存好,到時統一送到土地廟焚化。我想父親的這種敬惜紙字、尊重文化人的意認,就是在老東家家裏潛移默化地慢慢養成的。這種潛在的價值觀,在這塊數百年來遠離政治、相對平靜的江南平原上影響着人們的日常生活。


父親12歲時我的爺爺就去世了。家裏他是老大,爲了生活,他就與我奶奶一起挑起養家餬口的重擔。他12歲開始外出“做長年”,直到1949年解放爲止,他一共給4戶地主人家做過長工。他說,人性有善惡之分。這四戶大戶人家其中兩戶對僱傭工是一般的平平常常的你給我打工,我給你飯喫,過年過節給你發工錢;他說有一戶地主人家對他很不友善,剋扣工錢,給他餿飯喫。不到半年他就離開了。只有這蔣姓大戶人家對他特別好,給他好喫的,有時還把多餘的舊衣服送給他穿,過年過節讓他帶着東家送的東西回家。我想,這就他八十多年來內心無法割斷的一種情愫: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

2021年6月16日上午寫於書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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