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高級客服專員“公平哥”後續第3期

我想問大家一個問題:

條件1:小區LED滾動屏明確告知因疫情防控要求,不允許外來車輛進入。

條件2:乘客在沒有身體不適的情況下,依舊將上車地點定位在小區內。

條件3:司機電話告知乘客因爲疫情防控,小區不讓外來車輛進入,需要乘客出來上車。

乘客告知司機外來車輛可以進,認爲從小區裏走出來距離太遠,堅持要求司機進去接她。

我想問一下大家,在這三個前提條件下,乘客的要求是否合理?

這裏我發起了一個投票,希望看到視頻的網友們,都能投出您寶貴的一票。

您的投票對於陳師傅是否能夠撤銷判責,有着很大的影響!


上午滴滴北京總部高級安全專員回話,告訴我依舊堅持判定司機有責。

理由是他們覈實了錄音和桔視記錄儀後,判定司機無履約意願。

因爲司機只是看到LED滾動屏的通知,就天真的相信了小區的疫情防控規定,滴滴認爲司機不該直接相信規定。

認爲司機應該進一步和物業保安爭取一下,如果爭取後,還不能進入,纔算有履約意願。


如果多數人都認爲乘客要求無視疫情防控規定進入小區很合理,那麼陳師傅被判責屬於平臺公平判責,的確該罰!

如果多數人都認爲小區本身有疫情防控要求,乘客不應該爲了自己省事,執意要求司機違反規定,那麼陳師傅被判責就屬於平臺偏袒乘客,應該撤銷!

這期視頻爲了確保投票結果公正客觀,我暫不發表個人觀點。

下期視頻,我會跟大家講一下,我是怎麼看待這件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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