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錢,就該救患癌大姐麼?

今年82歲的楊大爺,20年前,卻愛上42歲的劉女士,婚後夫妻恩愛,資產1200多萬,應該晚年幸福美滿。可是,1個月前,62歲大女兒卻將他告上了法庭,讓他崩潰大哭。女兒爲何如此狠心對待耄耋之年的父親?父女對簿公堂的背後,到底有何隱情?

在楊大爺的尋求下,找到了杭州市餘杭區的情感調解欄目《和事佬》欄目組,希望通過媒體記者的幫助,幫他調解與女兒的矛盾,重拾家庭親情的溫暖和祥和。經過我們簡單的採訪,他告訴我們。

原來,早在20年前,他有過一段婚姻,有兩個已經成家的女兒,只是因爲前妻的突然病逝,爲了晚年幸福,他纔不得不娶了現在的妻子,多少年來,一家人之間都相處融洽。

讓他萬萬沒想到,就在1年前,61歲大女兒楊女士突然患上乳腺癌後,讓家庭的溫情一步步消失殆盡,1個月前,更是因爲他20年前處理房子的事,覺得不公平,把他告上了法庭,讓他崩潰大哭。

那麼,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麼?

隨後,在我們和事佬和記者的努力下,聯繫上了在杭州某腫瘤醫院做化療的大女兒楊女士,她答應跟父親,妹妹,包括繼母進行一個調解。在調解現場,她告訴我們。

實際上,她現在因爲患了癌症,沒錢治療纔不得不找父親要。

畢竟,20年前,母親去世,屬於父母所有的房子被拆遷獲得了一套安置房,如今房子市值也1200多萬了,這裏面應該有一部分是屬於母親的部分,應該由她繼承,但是父親一味狠心不願意,這背後肯定是繼母在搗鬼,纔不得不將父親告上法庭,爲了要錢治病活着而已。

對於大女兒這樣的說法,耄耋之年的老父親楊大爺卻反駁說。

當初他跟第一任妻子的那套房,是屬於單位福利房,女兒是沒有資格來繼承的,後來房屋拆遷分得安置房,但是這套房屋的產權大女兒不要,他就賣給了二女兒,準備讓二女兒來負責他跟現任妻子的晚年,以房養老吧。

楊大爺的現任妻子劉女士也反問大女兒。

“你說我背後搗鬼狠心不讓你繼承房屋產權有什麼證據?如果我狠心,就不會給你一次性給你補交5萬塊的社保,多年來,也不會幫你帶孩子,讓你減輕壓力!”

對於父親和繼母的話,大女兒聲音突然哽咽起來說。

“可是,不管怎麼樣,房子現在值這麼多錢,妹妹又家境不錯,條件優渥,不怎麼缺錢,更不應該對她這樣的一個日薄西山的病人袖手旁觀吧?難道只有在家裏等死?妹妹也是不給錢治病!”

面對大姐的訴求,作爲妹妹也說話了,告訴我們和事佬。

實際上,姐姐也是一個女強人,一輩子辛苦,爲了她的家庭和女兒,一直開貨車30多年,比男人還男人,況且當初她的條件也可以的,之所以如此晚年淒涼,主要是她掙得錢,都不在她的手裏,都給了姐夫和外甥女,對於姐姐情況,她是痛心的,但是姐姐的態度,讓她也十分氣憤,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吧!

那麼,楊大姐到底經歷了什麼?爲什麼晚年不尋求丈夫和女兒的救治,反而尋求孃家父母姊妹幫助呢?

隨後,在我們和事佬的進一步瞭解,才得知。

原來,楊大姐的丈夫,年輕時也是貨運司機,他們每個月的收入都很客觀,只是後來因爲朋友的誤導,變得得過且過,天天混跡麻將館裏,更是對她動不動暴力相向,讓楊大姐不得不拼命開車養家餬口,一邊供女兒讀書,一邊讓丈夫在家裏逍遙快活,如履薄冰,度日如年地維繫婚姻。

後來,到了晚年,女兒嫁給了資產3000多萬的拆遷戶,應該可以贍養她,但是因爲家裏財政大權都握在親家手裏,女兒女婿也無所事事不願意上班,導致她才面臨如今的尷尬局面。

既然如此,對於這個家庭的父女和姐妹矛盾,我們和事佬多方面給出了合理的建議。

其一,根據有關法律和老父親的描述,作爲女兒,在本案例裏,是沒有繼承親生母親房屋產權的條件。

其二,家是講情的地方,不是說理的地方,不管如何,一定不能爲了錢財毀了彌足可貴的親情。

其三,根據贍養法,負責贍養義務是有一個前後順序的,應該是由配偶和子女進行贍養救治,最後才輪到父母幫助,兄弟姊妹是沒有法律上義務的。

其四,在家庭矛盾中,應該學會擺正心態,好好的溝通,那麼很多矛盾也就會輕鬆迎刃化解。

最終,在我們和事佬耐心勸說下,大姐楊女士決定撤訴,同時表示哪怕死,也不會要求父母和妹妹給錢救助了,親情重要,不過,妹妹還是從幾十年姊妹親情出發,願意從自己的積蓄裏拿出30萬幫助大姐解決燃眉之急,好好治病,讓我們和事佬感動,這種親情的偉大,潸然淚下……

老鐵們,兄弟姊妹,你們怎麼看呢?如果你是楊大姐的妹妹,你是否願意幫助自己孃家大姐呢?歡迎評論區留言互動,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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