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還是合適更重要?

最近經常看到“喜歡還是合適重要”。

扯一扯這個話題。

形而上的說,兩者本身並不衝突。

喜歡一個人,自然會互相遷就磨合,慢慢就變得合適了。

而合適的人,既然合適,相處久了,自然會日久生情,產生羈絆。

具體到現實,其實問這個問題的,都是在想是自己找呢(往往找了好久還沒找到,纔會產生要不算了,隨便找個條件差不多的),還是相親隨便找個合適的結婚。

每個人都希望找到喜歡的人,不想遷就。

但是其實婚姻本身就是現實的,我們頂多做到不要太赤裸裸,跟交易一樣。

而喜歡的人,像我們年輕時的愛情,只有愛情,不考慮其他,但是基本都走不到最後。

然後,說句題外話。

都在說做更好的自己,歲月靜好,那個人自然會來。

但是那個人可能根本看不見你……

用做網店的話來說:你總得有曝光纔有點擊率,然後才能成交。

連曝光都沒有,你再好,意向客戶也看不到,最後可能只是自我感動,浪費了時間。

而由於年齡問題,長時間找不到,很多人就會考慮合適這個選項。

相親,閃婚。

過得好不好,其實和認識的方式沒有關係。相親閃婚自己談的,都有過得很好,也有離婚的。

重點還是兩個人懂得去經營一段感情,維護彼此,互相包容和扶持。

最後,送上一朵花。祝大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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