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籤勞動合同被罰,老闆朋友圈喊話:“別想在深圳找着工作”

你永遠都無法說服一個法盲的老闆,即便是在受到處罰之後,他都能給你理由證明自己的想法是對的!

這年頭看到員工被辭退的消息,真的是見怪不怪了!

有家深圳的公司,辭退員工後才發現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被判罰雙倍賠償。結果老闆在朋友圈裏公佈員工的身份證,還揚言:這幾年內,別想在深圳找着工作!

從這位老闆朋友圈的評論中可以看出,他對敗訴有3大不解:

1、爲什麼正常發放工資反倒還會輸了官司?如果沒有正常發放工資,不籤勞動合同反倒還不會輸。

2、爲什麼只是忘記籤勞動合同,就要雙倍賠償?

3、爲什麼勞動者隨便就能淨賺幾萬,又沒有什麼損失?

能有這樣想法的老闆,只能用“法盲”兩個字來形容,無知又有權的人是多麼地可怕啊!

其實,跟這位李老闆有同樣想法的還不老少,去年我就接觸了一位北京的老闆,他就是因爲被員工申請勞動仲裁賠了錢,發願要建立一個聯盟,在行業圈子內部讓這些“劣跡員工”都找不到工作。

好在這樣的聯盟成立不久,就因爲缺乏聯盟者而倒閉了,大多數企業還是不願意跟員工撕破臉,即便是離了職也會做好口碑管理。畢竟,把寶貴的時間花在整頓一位離職員工的身上,也不是成熟老闆的表現!

許多小老闆都有這樣的感觸,那就是認爲自己是弱者,認爲勞動法只是保障勞動者的權益,對企業主一點都不友好。

至於公司被罰的這件事,他們往往只認罰款,卻從不認錯!

在他們看來,企業的生存就像是在走鋼絲,公司能給員工拴上安全帶就已經是恩賜了,還妄想上保險,誰又能給公司安全保障呢?

他們以爲,公司給員工創造了收入來源,員工就應該完全服從於公司的安排,老闆說的話就是聖旨,不允許員工有不同的意見,所以纔有了深圳這位老闆的自信發文。

那麼,這件事到底是因何而起,員工又是爲何被辭退的呢?這中間有太多細節,我們很難辨別對錯,但從公司的管理上看,這裏面的問題還真多。

最後,我想說,領導的職責就是要監督、管理、提出改進措施,遇到問題就用罰款或辭退,顯然只會讓矛盾激化,而不能從根本解決問題。

其次,勞動合同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就應該簽訂,忘記簽訂顯然是個藉口,管理隨意化纔是真正的原因。不管是什麼理由,犯錯了就要主動承擔責任,在朋友圈抱怨只會讓別人笑話你,看到你的無知。

第三,在朋友圈裏公佈員工的姓名和身份證號,這種行爲已經觸犯了法律,相當低劣。

總之,會這樣說話的老闆格局小,能力低,不值得員工信賴。一言堂、不懂管理、不尊重員工隱私的公司註定也不會有大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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