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變法新解

在第一次規劃裏,商鞅廢井田、開阡陌,鼓勵墾荒、獎勵耕織,小農經濟開始興起,這確實是社會的進步。 但是商鞅這樣做的根本目的是爲了確保從民間財富到軍隊資源的完全傳輸。必須保證對民間資源的強大汲取能力,才能不斷髮起並打贏戰爭。 這裏有兩組學者統計的數據,第一組是戰爭動員率,秦國成功動員了其總人口的8%~20%,而當時的古羅馬帝國僅能動員1%,希臘也僅爲5.2%。 第二組數據是從公元前356年(商鞅變法之年)到公元前221年(秦國滅齊國完成統一),全國共發生96場有大國捲入的戰爭,其中秦國發動了52場(佔54%),並取得了48場勝利(佔92%)。 這樣的秦國,簡直就是一部戰爭機器。

在軍中,由於爵位高低的不同,甚至每頓喫的飯菜都不一樣。三級爵位有精米一斗、醬半升、菜羹一盤,兩級爵位只能喫粗米,沒有爵位的普通士兵能填飽肚子就不錯了。軍功爵位還可以傳子。如果父親戰死疆場,他的功勞可以記在兒子頭上。真是一人得軍功,全家都受益。 據後人統計,秦國在統一過程中斬殺的六國人數在150萬以上。像白起這樣擅長打“殲滅戰”的將軍出現在秦國是很正常的。因此秦國在先秦典籍中一般都被稱爲“虎狼之國”。 總之,商鞅變法的目的就是要讓大家爲了打仗而打仗,始終堅持以“打仗”爲中心,這就徹底破壞了傳統社會的組織架構,於是當時秦國湧現了很多新興貴族,上演了一場轟轟烈烈的“軍功造富”運動。

拆散、弱化人民。 在商鞅看來,國家要富強,民衆必須是“弱民”、“愚民”。他認爲除了農耕和作戰,其他行業的人士,如隱士、學者、遊士、手藝人等人若想法太多,容易提升民衆的文化和意識,讓民衆見異思遷,對國家的穩固不利。我們都知道秦始皇焚書坑儒的故事,其實當時商鞅就向秦孝公提過焚書的主張,不過直到100多年後才被秦始皇兌現。

商鞅“墾草令”的基本內容就是8個字:全民皆農,滅絕百業。商鞅不會因戰功、農耕以外的任何理由獎賞百姓。爲了讓大家死心塌地埋頭種地,他還阻止商業,禁止糧食貿易,不許有僱工現象,杜絕勞動力市場,讓你不種地就沒飯喫。想做生意?重稅!重稅!再重稅!讓你無利可圖。他規定商人的僱員必須服役,而且秦國的髒活、累活等統統是商人先上,這使得秦國的商業急劇倒退。 這就是商鞅“國富民弱”的核心邏輯,“民衆貧窮,國家才能富強。”國家要定時去打仗,否則飽暖思淫慾,民衆就會有在耕種、打仗之上更高層次的慾望,商鞅稱之爲“民平則慎,慎則難變”。商鞅還明令“民無得擅徙”,禁止百姓擅自遷居,以上統稱爲“一民”的政策。

除此之外,還控制包括土地、山林、鹽鐵在內的核心資源,實行嚴格的“國家授地制”,“山澤之利”等資源全部歸國家掌控,這就是“一山澤”政策。 商鞅就是這樣爲秦國締造了一支強大的軍隊和一羣愚昧的百姓。在商鞅死後很多年,荀子西遊秦國的見聞是,這裏的百姓都很愚昧、順從,他們目光呆滯,躲避官府。 顯然,此時的秦國百姓都成了一個個隨時待命的棋子,這使得秦國動輒能夠出兵發動大規模戰爭,或者徵發上百萬人營造宮室陵墓。 究其本質,商鞅變法就是要把秦國民衆統統變成兩種人:一種是農民,一種是戰士;一個是隻會耕地的牛,一個是隻會拼命殺敵的狼;一個在後勤,一個上前線,都爲戰爭服務!而且農民和戰士都必須愚昧無知、卑賤貧窮,這樣才能用爵位和財物之類的小恩小惠讓他們服從。 所以商鞅和秦孝公都是急功近利的實用主義者,爲了理想中的大國崛起,無論執行怎樣難以理喻的政策都在所不惜。 用現代人的觀點來說,這就是所謂的“執行力”。實際上最多就是表面強大、執行力強,絕不是一條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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