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自我、命運、生命中的困阻和感受的創造者——讀《存在主義心理治療》有感3

(日更原創72)

“你要對經歷的所有一切承擔責任”,剛開始聽聞這句話,覺得難以接受,出現狀況怎麼都是我自己的責任呢?隨着閱歷的增加,漸漸覺得這句話挺有道理。這本《存在主義心理治療》中有一個章節專門論述了“責任”,讀來挺有收穫。

責任意味着個人原創。意識到責任等同於意識到自己是自我、命運、生命中的困阻和感受的創造者,也是個體自身痛苦的創造者。如果不能接受這種責任,仍堅持認爲其他人或者其他因素是造成自己不快的罪魁禍首,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成長。

所謂自在、溫暖、愉悅、美麗、舒適,這些體驗實際上都存在,是我創造了這個整個的體驗。在最深層面上,選擇和創造都屬於我。只有人建構世界的方式,世界才獲得了意義。

個體在“那裏”,同時,個體也構建了什麼是“那裏”。

自我是二合一的,它是一個經驗自我(客觀自我,世界中的一個客體),它又是一個先驗自我(建構型的),建構了自身和世界,也就是爲在機身和世界負有責任。

我對我所做的一切負責。對意義賦予的責任和對行爲的責任。個體構建了自己和自己的世界,也因此爲此負責,這個認識是令人驚恐的洞察。如果不是個人的創造,世上萬物都沒有意義。

我們在生活中遭遇不快,往往相信自己的處境和不快是別人或者某種外力造成的,努力改變又有什麼意義?

我們會採取逃避責任的態度,許多逃避責任的表現攜帶着當事人暗暗的目的,可能本人都沒有察覺的目的,它能給當事人帶來好處。

聯想到歐文亞隆的小說《當尼采哭泣》中尼采反問主治醫生布雷爾:這對你有什麼好處?布雷爾爲之全身一震,在困境中自己到底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到底是誰創造了痛苦。著名的心理醫生被前來求助的哲學大師當頭一擊。

許多時候的困境,我們很容易認爲自己的被迫的、是被動接受的。其實不然,每一個妥協,每一份無奈的背後一定深藏着一個讓自己獲益的方面,物質的或者精神層面的。明面上我們似乎失去什麼,或因此承擔着痛苦,實則爲了保全什麼我們做出了一個選擇。

記得十多年前,我換了一個單位,是竭盡全力地離開原單位投入新的環境。然而,初到新單位聽聞許多關於我的傳言,可能出來的動靜太大,給大家一種“厲害”的印象,自己情緒深受煩擾。

那時候太年輕,經歷太簡單,心智還小,被這些嚴重左右着,加上初到新環境,風格與原單位迥然不同,很長時間感到不適應,心底總有一抹悲哀和強烈的無奈。

工作上雖然很快被認可,可內心一直不接納現況,每每遇到啥事,做出什麼反應似乎都是迎合,不能做自己。

這樣糟糕的心境維持了好久,直到看了歐文亞隆的小說,才突然意識到:所有的無奈、不得不,其實都是自己的選擇,而且是自己主動選擇。

我選擇離開安逸舒適、不缺發展機會的原單位,奔向風格迥異的新環境,承受全方位的新挑戰,是因爲我從中可以獲得大大的好處——爲幼小的女兒創造好的環境。並不是有人在我脖子上架着刀脅迫我做出選擇,這是我主動的選擇,對於選擇後所有的遭遇,我理應承擔起責任。

同時,我也意識到,遇到事情生髮的感受,無論好與不好,也是我自己的選擇,因爲我選擇瞭如何去解讀,如何去看待,所以其實應對的方式並不止一個。

想到這裏,我瞬間覺得自己被解放了。看到自己的責任,承擔責任,讓人備感有力量。

弗蘭克爾著名的一段話:“人可以選擇對這個處境有什麼感受、採用什麼樣的態度,是勇敢、堅忍、宿命、費盡心機,還是恐慌。

一個人面對自身處境的態度纔是人之所以爲人的關鍵。我們對於自己從困境中能獲得什麼負有責任,我們面對困境的態度負有責任,對自己是否會被伴隨而來的痛苦、憤怒、沮喪所擊倒負有責任。

生活會被卡主,是因爲沒有能力去選擇。當你做出了選擇,你的生活就會向前走。“我不知道”也是一種選擇,是選擇逃避責任。

張德芬曾經說過:“親愛的,外面沒有其他人。”所有的戲碼都是自己在創造,看到自己的責任,承擔起責任,改變就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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