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架構優化方法(一)

在對企業進行組織結構優化時,我們通常會分爲三大部分進行開展。通過企業組織結構建設的優化,最終達到企業科學系統化的管理思維模式。

要以組織機構的穩定性過渡或穩定性存在爲前提:穩定現時的經營生產管理活動;設置的組織機構具有一定時期的穩定性;能將舊的機構平穩過渡到新的機構;人員的崗位調整能順利平穩過渡到新的部門和崗位[1];不適應的原有崗位人員能平穩的離職,不會因爲個別人員的離職而給企業帶來負面影響,不會因爲個別人的離職帶走人員,導致員工對企業產生沒有信心的思想變化。穩定性是否具備取決於部門優化調整時的設立是否做到了“ 三適”:

適應:是否適應企業發展需要和管理科學的基本要求。企業的規模、企業產品的市場佔有率是否產生了內在的調整需求,一般的表現標誌是:儘管企業規模擴大、人員增加,但企業效率提升速度不匹配,企業內部不協調、推諉的事情經常發生,內部協調工作經常需要上級領導來協調。原有部門、崗位不能適應企業的發展和生存的需求,部門經理、崗位人員明顯感到工作不知爲何爲、不知爲誰爲、視而不見麻木無爲、消極或積極亂爲。

適時:企業是否到了不調整就不能取得更好效果的時間;是否在恰當的時機裏進行調整或優化;是否在適當的提前量(相對於企業管理水準、人員心態、人員素質等)下進行;是否會因爲機構調整長時間打亂企業的原來正常的經營生產秩序;是否能有助於企業在今後的發展中踏上新的起跑線;是否能促進快速提升經營業績、管理水準;是否具有“ 退半步, 進一步或進兩步”的效果等等。

適才:是否有合適的人員或機構來優化調整;是否能廣泛發現能爲公司所用的人才;是否能最大限度發揮現有人才的作用;是否發掘現有人才的潛力。是否能引進企業急需的人才等等,總之,是否能最大限度合理地使用人力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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