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天合文化三年拉鋸戰後,音集協一審獲賠9976萬元

7月29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就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以下簡稱音集協)與天合文化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合集團)及其子公司委託合同糾紛案做出一審判決。

這意味着這起備受社會關注的著作權許可代理服務合同違約糾紛案,終於在音樂界衆多權利人的等待中有了初步結果。

據瞭解,此著作權許可代理服務合同違約糾紛案於2018年8月3日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正式立案,於2020年11月19日第一次開庭,直至2021年7月29日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司法審理耗時長達近3年之久。

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時間效力的若干規定》等相關規定做出一審判決:

從2018年11月1日起,音集協與天合集團的全部9份卡拉OK著作權許可事務合作協議全部解除;

天合集團及其子公司向音集協支付其拖欠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費及利息約9530萬元;

天合集團及其子公司向音集協支付2016年第四季度至2018年第一季度延遲支付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產生的利息413萬元;

天合集團及其子公司賠償音集協損失33萬元;

天合集團向音集協全部返還蓋有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和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公章的《著作權許可合同》制式合同文本。

據瞭解,自2016年第四季度以來,天合集團及其子公司在受音集協委託開展收取卡拉OK版權使用費工作中,持續發生扣留收取的版權使用費不向音集協支付、利用關聯公司截留版權使用費和違規個人私吞版權使用費等嚴重違約和侵權行爲,嚴重侵犯了相關音樂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爲此,音集協於2018年11月向社會宣佈解除與天合集團持續10年之久的合作關係,終止其向卡拉OK場所代收版權使用費的資格,同時將天合集團告上法庭,此事件在當年引發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

版權界、音樂界普遍認爲,沒了“中介”機構,收取版權使用費的收費成本就會大大降低,對於權利人和使用者、消費者間的和諧共贏無疑是好消息。

時隔近3年,終於等來了司法審判結果。8月4日,音集協副理事長兼代理總幹事周亞平在接受《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專訪時說,法院一審判決結果的重大意義在於徹底結束了因商業公司——天合集團染指著作權集體管理事業,致使著作權集體管理活動的非營利性、公益性制度不規範而遭受質疑,給音集協等著作權集體管理活動造成根本性的損害。

周亞平簡單地概括爲:“正本清源,撥亂反正!音集協的勝訴解決了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在實踐中是健康發展還是走向歧途的大是大非的問題,對音集協的未來,甚至對我國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的長期發展都具有及其重要的意義。”

8月4日上午,《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記者電話也採訪了天合集團代理律師侯玉靜。她表示,天合集團當事人方面對一審判決結果不服,將上訴到北京高級人民法院。

據悉,天合文化成立於2007年8月,與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及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共同合作,作爲中國大陸地區唯一的代收卡拉OK版權使用費機構,爲開展卡拉OK版權收費等各項工作提供服務。

爲了便於提供上述服務,天合文化在國內多個省、自治區及直轄市成立了30家分支機構。雙方合作十年間,天合文化墊資助力音集協組建,購買海外、港臺版權加入音集協以增強其代表性,通過多種途徑宣講、培育版權收費市場;音集協則負責對接版權人,招納新會員,二者相互密切配合,在著作權集體管理髮展之初對擴大卡拉OK領域版權許可格局起到了促進作用。

爲了改變人工收費不足,音集協與天合集團於2017年簽訂《正版曲庫及會員新歌製作發放合作協議》,建設大數據平臺,爲提高版權收費及更好的服務權利人和娛樂行業做了業務部署。

直至2018年11月,音集協官網發佈的兩份公告打破了雙方的合作共贏局面。在公告中,音集協單方面宣佈解除與天合文化集團公司的合作關係,終止天合集團的代收費資格。

與此同時,音集協也要求KTV終端生產管理商和卡拉OK經營者刪除並不再向消費者提供6000多部音樂電視作品,其中包括陳奕迅、張惠妹、鄧紫棋、Twins、毛寧等多位知名歌手的熱門KTV曲目。根據公告內容,音集協表示在2018年已協助繳費卡拉OK經營場所處理了千餘起被訴侵權案件,涉及的侵權音樂電視作品均不是音集協所管理的作品。

隨後,天合文化方面向卡拉OK經營者等主體發表相關聲明,指責音集協單方面解約的行爲。聲明中提到,其已與音集協合作十餘年,並足額上交版權費十幾億元。另外,音集協單方面解除雙方合約關係於法律上是無效的,天合文化提出反訴,開始了三年的訴訟拉鋸戰。

排版 | 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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