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微子篇第十八(八)

逸民: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齊與!”謂:“柳下惠、少連降志辱身矣,言中倫,行中慮,其斯而已矣。”謂:“虞仲、夷逸隱居放言,身中清,廢中權。我則異於是,無可無不可。”

【譯文】

隱居不做官的人有: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孔子說:“不降低自己的志向,不辱沒自己的身份,就是伯夷和叔齊吧!”又說:“柳下惠、少連降低了自己的志向,辱沒了自己的身份,但言語合乎倫理,行爲經過考慮,也就是如此罷了。”又說:“虞仲、夷逸,避世隱居,放肆直言,立身清白,棄官合乎權宜。我就和他們不一樣,沒有什麼可以,也沒有什麼不可以。”

【摘抄】

孔子認爲:伯夷、叔齊做人恪守了志向和人格;柳下惠、少連做人委曲求全,降低了志向和身份;而虞仲、夷逸逃避社會,保持自我清白。他認爲自己能夠做到“無可無不可”,也就是能待時而動、順勢而爲、進退自如,即能建功立業,又能避禍全身。也就是做人心智通達、縱橫自如。

【感悟】

堅守原則、志向,塑造完善的人格,崇高的道德情操,言行依於道義而不同流合污,守其志,立其身,方爲第一等。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