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只是一個公

中國古代以農業立國,糧食即是百姓生活的首要物質,也是治國安邦的首要任務。在明代張居正實行“一條鞭法”之前,官員俸祿也都是以糧食計算,直到現在,一些農村的耕地租金也習慣以糧食折價。

作爲糧食儲存的倉庫,顯得尤爲重要,不但做爲糧食的容器存在至今,有時還成爲文化的載體留存下來。中國最早的詩歌總集《詩經》中有首《楚茨》詩,就有寫到糧倉的句子“我倉既盈,我庾維億”,描寫了糧食堆滿倉庾的豐收景象。

古代管理國家糧倉的機構叫“庾司”,掌管國家糧倉的官員叫“庾吏”,“庾”的原意就是露天的穀倉。糧倉中的糧食會因鬥在裝糧時的多寡而出現損益,常說的地主“大斗進、小鬥出”的剝削手法祕密就在這裏,這爲庾吏的腐敗行爲提供了空間。

《太平廣記》記載:唐朝時,庾吏爲了巴結一些朝中要員,由倉庫的差役將其俸祿直接送至家中。一次監察御史李畬不在家,其母收到倉庫差役送來的俸祿,重新稱量後發現多出了三石。李母詢問原因,知道是庾吏爲了巴結兒子,在裝祿米時儘量多裝,直到實在裝不下爲止。李母又問該付差役多少車腳錢,差役堅決不敢收,說上司交待,凡是給御史家送祿米絕不許收取車腳錢。李母頓時生氣了,退還了多出來的三石糧食,並按市場價付了差役車腳錢。李母此舉,意在教育自己的兒子。李畬知道後,問責了相關倉庫管理官員,對他們的腐敗行爲進行了嚴懲。

由此可見,倉庫管理官員公正無私至關重要。朱熹在仕途的第一任——同安主簿任上,視察糧倉時,就在糧倉牆壁上,題了一首與倉庫管理官員共勉的詩:

度量無私本至公,寸心貪得意何窮?

若教老子莊周見,剖鬥除衡付一空。

在朱熹看來,用於度量的鬥和衡(稱)是至公無私的,有私心的只是人的貪慾,而人的慾望是無止境的。如果做到老子莊周說的沒有私心,可以砸爛鬥斛、折斷秤尺了。

朱熹五歲始入小學,在父親朱松的教育下,從小就接受了儒家傳統文化的教育。紹興十八年(1148年),十九歲的朱熹考中進士。 紹興二十三年(1153年),朱熹來到仕途生涯的第一站——同安,任同安主簿。在儒家文化浸染下,朱熹深知公心對官員從事政務的重要性,朱熹的《題米倉壁》詩,奉勸倉管人員要象度量衡一樣大公無私,不可循私舞弊;並引用老莊的觀點,教育管理人員要自覺摒棄私慾。

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公”是一個很高的境界,“大道之行也,天下爲公”是《禮記·禮運篇》的名言。朱熹也說過一句有關“公”的名言:“官無大小,凡事只是一個公。若公時,做得來也精采。便若小官,人也望風畏服。若不公,便是宰相,做來做去,也只得個沒下梢。”朱熹說的意思是,爲官不在大小,而在於爲公,如果爲公即使再小的官,也受人尊敬,反之,哪怕當了宰相,也跟沒了下半截的馬鞭子一樣,沒有個好結果。朱熹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在他一生仕宦生涯中,始終堅持“凡事只是一個公”,做到公私分明、一心爲公、克己奉公。

至於何爲“公”、何爲“私”,朱熹是這樣說的,“將天下正大底道理去處置事,便公;以自傢俬意去處之,便私。”朱熹認爲,“天下正大底道理”就是“天理”,“自傢俬意”就是“人慾”。爲此,朱熹提出了“存天理、滅人慾”的理念,要求人們保存心中本具的天理,消滅人的過度慾望。

公私之間,有人是這樣區分的:大公無私是聖人,公而忘私是賢人,先公後私是好人,有公有私是常人,先私後公是小人,損公肥私是罪人。對於每一個追求正能量的人來說,要樹立“凡事只是一個公”的理念,尊崇聖人,學習賢人,爭做好人,提升常人,遠離小人,懲治罪人。

近幾年來,糧食系統頻發重大腐敗案件。每一個黨員幹部應引此爲戒,從朱熹的《題米倉壁》詩中汲取智慧,樹立“凡事只是一個公”的理念,做到掌權爲公、用權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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