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記錄歷史做不到“秉筆直書”

知乎上有人問:“秉筆直書的史學(史官)文化寸是符合科學唯物主義傳統精華,儒家春秋筆法是自欺和欺人的糟粕,對嗎?”,且在提問裏說:

當然這個問題是比較中二的,但裏面有個關於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不同之處的比較,所以做了以下回答:

誠如你所言:“自然科學實驗記錄要求準確精確”,但歷史、政治,這屬於社會科學。我們能不能把自然科學的原則推廣到自然科學以外,比如社會科學呢?

答案是並不能。

因爲自然科學反映的是自然現象,是個事實判斷,1g質量的物質,在基本物理世界,它就是1g,不會多一點,不會少一點,也不會變成體積或者面積,這個定量是確定,能計量的,可以復現的,且——很重要啊——大家都公認的。

但社會科學做不到這一點。

比如,一個很簡單的史實:公元1636年,皇太極改國號爲清,清朝建立。

這算不算秉筆直書?有沒有問題?

如果你不較真,那就沒問題。

但如果你非要以“自然科學實驗記錄要求準確精確”這個尺度來審視這句話,那麼,它有問題,而且問題很大。

道理很簡單:公元紀年,是以耶穌誕辰爲元年。從歷史和政治的角度去看,這就不是一個時間問題了,而是一個政治問題——使用這種紀年,代表着你承認基督教曆法。

順便一說,在中國歷史上這是非常重大的政治問題,叫做“奉正朔”。用誰的歷法,代表你奉誰的正朔,意味着你承認誰的政權有執政合法性,就是所謂“天命”歸於誰。

所以,你看,如果你要用自然科學的較真勁去揣摩那句話,那麼你奉的是耶穌的正朔?你覺得天命歸於基督教?你屁股坐在哪邊?

而且你知道這個問題有趣在哪裏嗎?在於你根本找不到一個大家都公認的標準。

比如:

你說:我不用公元1636年,我用大清崇德元年行了吧?

我說:不行!我是漢人,我憑什麼用一個異族政權的年號?

你說:那用明崇禎九年?

我說:還是不行!我不喜歡明粉,連帶着不喜歡明朝,不用他們的。

你說:那好,我們不用年號,用孔子出生做紀年,叫孔歷2187年行不行?

邊上跳出來一個人說:那不行,我佛教徒,不信孔家那一套,憑什麼用孔子來紀年啊。


你看,在這個問題上,沒有一個公認的標準,也做不到統一標準。不管你用什麼標準,這個世界上都會有足夠多的人認爲你這個標準有問題,而他們不願意。

究其根本:社會科學不是事實判斷,社會科學是價值判斷。而價值判斷,總是無法統一的。

所以,不是歷史的記錄者不秉筆直書,而是歷史記錄無法不帶入記錄者的主觀價值判斷,也就做不到“準確精確”——中國的孔子、司馬遷、班固們做不到,西方的希羅多德、色諾芬、塔西佗們同樣做不到。

所以,你提出的問題,根本就是個僞命題。

PS:順便一說,我們現在使用公元紀年,就是國際間整體達成了共識:這只是時間的計量方式,而不代表任何政治意識和政治形態,也沒有任何政治寓意。

你可以這麼理解:我們因爲無謂的正朔問題死了太多的人,吃了太多的虧(馬格爾尼表示我來商談通商的,爲啥要女王聽乾隆的命令?)所以,我們進步了,學會了不要用政治眼光審視不應該政治化的問題。

這其實就是社會科學的螺旋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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