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兼數職造成工作失誤,老闆竟要求我賠償4萬元,職場勿做好人

小薇終於下定決心離開了工作3年多的公司,此前她已經糾結了大半年。

進入這家公司是在她創業失敗之後,因爲急於找到穩定的工作,所以即便是離家比較遠,她也接受了。

入職後,小薇做的是文案策劃崗位,做着做着老闆又讓她負責起設計,後來還增加了客服的工作。這些事情小薇在創業時都做過,雖然不是專業的,但基礎執行還算應付得過來。

起初老闆也只是叫小薇幫忙着做,因爲小公司缺人,一人多職很正常。但做着做着,她發現自己的策劃工作時間根本不夠用,有時甚至還影響了本職工作的效率。

於是,小薇向老闆提出迴歸本職崗位,其餘的事情還是找專職的員工來做。老闆嘴上說會盡快招人,私下卻跟人資說不急着招,遇到特別合適的人再說。

就這樣,小薇1人兼職做3個崗位,工資一分沒加,還常常爲此加班到深夜。

直到上個月,公司接到一單客戶投訴,投訴的理由是公司訂單海報上的物品詳情,與實際收貨的商品不符。

老闆詳細查看了海報,果然數值出錯了,1立方的東西寫成了10立方。因爲數值出錯,造成公司損失5萬餘元。

老闆把小薇叫到了他的辦公室,對她說:“這次出錯,顯示出我們的工作非常不專業。”

小薇點了點頭,說:“很抱歉,因爲我的失誤給公司帶來這麼大的損失。那天加班,做海報設計的時間太趕了,我在輸入文字時出了錯,後續的校稿中也沒有審覈出來。”

老闆沉思了一會兒,對小薇說:

“這次的損失主要是你個人的責任,公司雖然也很想幫你,但是不能破壞規矩。這樣吧,公司損失的5.2萬元中,你承擔4萬元,公司承擔1.2萬元。換成其他員工,公司是不可能幫她承擔的。”

因爲小薇既做文案策劃,又做設計師,商品介紹詳情全部都是由她一個人經手操辦的,按道理,她承擔80%的責任理所應當。

但她越想越不對,明明自己身兼多職已經很累了,公司的工資又沒有多給,現在出錯了反倒要承擔這麼高額的賠償,她覺得十分不公平。

於是,小薇對老闆說:

“我覺得承擔賠償無可厚非,但賠償的數額,應該是在我職責範圍內的金額,不能因爲多做多錯就要多賠償,這不合理。”

老闆聽了這句話十分生氣,把手中的杯子重重地摔到桌面上,音量提高了一倍,說:

“我們公司不是什麼大公司,一人身兼多職很正常。公司已經在幫你承擔損失了,你還討價還價,換成是其他員工,我早叫他們走人了!”

委屈的眼淚一滴一滴地流了下來,小薇想起了這3年多以來加班的日日夜夜,總以爲自己是在幫公司節約成本,無償的付出老闆也會銘記於心。沒想到,這些在老闆的心中,都成了她應該付出的。

還來不及憤怒的她,選擇主動找客戶協商解決。在多次電話交流過後,客戶同意以1萬元的賠償金額了結這件事,於是小薇把客戶的回覆告訴了老闆。

老闆這才作罷,說賠償金可以從小薇的年終獎里扣。

小薇終於不再抱有幻想,於第二個月提交了離職申請。

老闆收到離職信後,前後找她談了3次,甚至提出要給她加薪35%,也就是每月薪酬調整至1.2萬元。

當員工心灰意冷時,加薪的確是特別好的挽留方法。但小薇知道,即便是加了薪酬,自己也看不清未來的方向。與其迷迷糊糊,不如干脆利落。

小薇笑了笑,說:“家裏人幫忙安排了新工作,就不留了!”

一個月後,小薇離開了。

對於打工人來說,薪酬也許真的很重要,但它並不是決定員工留下的唯一因素。

當員工的內心受到委屈時,即便公司給的薪酬再高,也難以挽留住員工的心。真正能挽留員工的,應該是價值感、成長空間、歸屬感。

有人說小薇傻,老闆都退步給她加薪了,還耍什麼臭脾氣。也有人說小薇做得對,只要有能力,去哪工作都一樣,何必委屈自己留在這樣的公司。

那麼,你覺得小薇的離開是正確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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