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实名公示开除学生信息不妥

复旦大学开除了三名在校外嫖娼的学生,并把处罚决定书以实名的形式在学校公示。处罚结果本身没什么问题,关键是为何要实名公示?复旦大学给的理由是“可以起到警示其他学生的作用”。这种做法看似合理,却极为不妥。

复旦大学开除三名学生依据是警方的行政处罚。众所周知,行政处罚的行为肯定比犯罪行为轻。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在互联网公开发布的规定,其中有一条就是对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部分被告人,必须对姓名进行匿名处理。举重以明轻,既然罪犯的姓名都需要匿名处理,复旦大学把受行政处罚的学生实名公示显得发力过猛。

自媒体的时代,学校、小区、公司内外的界限已经不是那么明显。如果没有明示不得传播,没有任何限制传播的措施,即使处罚决定书张贴在校内,那和发布在互联网上也没有什么区别。况且张贴的是决定书,而非通知书。通知书必须实名,是因为匿名的通知书不知道是通知谁的。决定书实名公示,就相当于一次公开的审判。不能说公开审判不对,问题是有必要吗,以及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将公示内容匿名处理,也能达到“警示”的作用。没有数据表明实名一定比匿名威慑力大、警示效果好。学生犯错给处分是必须的,但并不意味着犯错就丧失了全部的权利。一头是公示处罚结果,表明学校坚持学风建设的立场和对不良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一头是受处罚学生个人信息的合理保护。偏向哪一头都会导致天平失去平衡,引发争议。智慧的做法是找到二者的平衡点,既让受罚者心服口服,又让旁观者引以为戒。

无独有偶,近日哈尔滨公布疫情感染者时竟然将感染者的家庭住址一并公布。无论有意还是无意,均凸显了对个人信息保护的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于今年11月1日开始施行,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都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以后再公开个人信息将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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