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娶式”結合下,婚姻對兩性的含義大大不同 | 談談嫁與娶(上) 一. “嫁娶”說法的來源和意義 二. 被“嫁”女性所失去的

在我們的社會里,當說到結婚,往往就是指嫁娶之禮。所謂“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同樣是結婚,對男性和女性的說法是不一樣的。日常中,當表達要結婚時,相對於直接說“某某某要結婚”,更常見的說法是“她要嫁人”或“他要娶妻”。

相比之下,英文中對結婚則沒有性別上的劃分,無論是對於男方還是女方,都統一說“marry”。求婚時會直接說“will you marry me?”,但這句話翻譯成中文,並不會直接說“你會和我結婚嗎?”,而是有性別上的劃分:“你願意嫁給我嗎?”或者“你願意娶我”嗎?

表面上,這只是語言表達上的差別,但往深處看,背後其實深刻反映了父權社會下,婚姻對於兩性的意義是不同的。

下面就來詳細聊聊。(PS:爲了避免文章過長引起閱讀疲勞,這裏拆分成上下兩篇)

一. “嫁娶”說法的來源和意義

首先說說嫁娶說法的來源。

對於“嫁”,在古漢語中,這個字是從“家”字而來的,女子出嫁又叫“歸”,即回家。

對於“娶”,這個字上面是“取”,指迎取、取得,因此“娶”代表男子把女子接過來,迎接她“歸家”。

“嫁”對應的是去,“娶”對應的是來。

從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儘管婚姻是男女雙方的結合,但這種結合是不平等的。在這種“嫁娶式”結合下,婚姻對於兩性的含義便產生了很大的不同。

對於男性來說,是“娶”,意味着取得對女性的所有權。因此,婚姻對他的自我並沒有太大影響,他依然是一個獨立的個體。

而與此同時,婚姻還可以幫助他擴大和確認自己的生存。妻子的到來,讓他順利地爲家族傳宗接代,同時他的起居生活也得到了更好的照料。同時,在職場上還有“父職獎勵”的說法,指的是當男性成爲父親後,更有可能讓他獲得更好的升遷加薪機會(這與“母職懲罰”形成鮮明對比,即女性因生育而在職場受到歧視)。

於他來說,妻子和婚姻永遠只是生活的一部分而已,而不是他個人價值的全部。這只是一種生活方式,而不是一種命運。他還可以擁有更豐富多彩的人生模式。

對於女性來說,是“嫁”,是被原生家庭“獻出去”,她從舒適的備受呵護的原生家庭環境中離開,成爲男方家做家務和傳宗接代的工具,從此,相夫教子就是她生活的全部。婚姻,意味着她人生的最終歸宿。

所謂“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她多少斷然與她的過去斷裂,成爲丈夫所有物的一部分。歷史上一些法律,例如早期羅馬法,規定妻子必須服從丈夫,她不能擁有任何獨立財產。

因此,一嫁一娶,讓婚姻的實質變成了對女性所有權的轉移——從女方家族轉移到丈夫家族,而不是兩個平等個體之間的結合。在這個過程中,女性就如一件被交易的物品,被送到男方家裏,沒有自主權。

二. 被“嫁”女性所失去的

在這樣的不平等結合下,女性從中失去了很多。下面列舉幾點

1. 首先,她沒有了自己的家。

傳統上認爲,女子結婚後,婆家就是女子的“新家”。但其實,即便在婚姻期間她有享受婆家一切的權利,但一旦婚姻破裂,這一切便一般與她沒有了聯繫。

另一方面,當嫁出去後,她在孃家的地位就更不用提了。所謂“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一旦她嫁出去,她就成了“外人”,沒有了土地繼承和財產繼承權。甚至如果她回孃家,還會被看作不吉利。

例如一些地方的習俗規定,出嫁的女兒要是在新年期間回孃家,會影響運氣,對家中兄弟產生不良影響。這導致了有些地方的遠嫁女孩,每次回孃家,大年三十都不得不在酒店度過,甚至在外面頂着寒風遊蕩到除夕12點以後才能回家。

因此,要是出嫁的女子離了婚,那簡直可以說無家可歸。網上有句話很形象:女孩子長大後,是沒有家的。

2. 她失去了自己的姓氏或名字

在全世界很多地方,女子結婚後都是冠夫姓,稱爲“X太太”“XX夫人”,例如爲科學做出偉大貢獻的居里夫人,也是以其丈夫的姓氏作稱呼。

而在中國古代,女性一般有姓無名,在出嫁後,有時會用“夫姓+父姓”再加上“氏”稱呼,例如“張李氏”。

這情況讓我想到了熱播的美劇《使女的故事》。裏面表現的是一個男性極權社會,因受環境污染導致出生率驟降,有生育能力的女性被迫淪爲“使女”,成爲統治階級(即“大主教”)們的生育工具。

這些使女們一開始就失去了自己原有的名字,而是隨着自己被分配的大主教家庭而更改名字,以“of+大主教姓氏”稱呼,例如“of·Fred”,意即“屬於弗雷德的”,體現她是大主教家的“私人物品”。

儘管這部美劇被標記成“科幻”,但實際上卻一點都不科幻,現實得很——那些出嫁後隨夫姓、甚至連名字也沒有的女性們,不就和這些被作爲生育工具的使女們一樣麼?她們從來都不被看作一個完整的獨立的人,姓氏和名字並不重要。

另一方面,便是冠姓權的問題。

即便時至今日,法律明確規定,生下來的孩子,既可以隨母姓也可以隨父姓,但在大部分情況下,孩子的“冠姓權”一般都是默認給了男方——女性在鬼門關走一趟以命博來的孩子,男人卻不費吹灰之力獲得了一個冠姓權。更別提在養育過程中女性往往是付出更多的一方。

這種隨父姓的習俗,是重男輕女思想的直接原因。即便從生理上爲生育付出更多的是女性,但她們依然被看作是不能繼承“香火”的人。

這就正如《第二性》所說的:

女繼承人不繼承遺產,而僅僅只是一部生產繼承者的機器。

(下篇再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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