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乡土中国》:从乡土本色走向现代化

费孝通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传统中国的基层文化,很大程度上属于乡土文化。

乡土文化即乡村文化,只不过中国的乡村绝大多数与土地紧密联系在一起,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遍的谋生方法,所以用乡土文化来描述更为贴切。

当谈到中国的乡村,我们听闻最多的莫过于乡村生活,不论一个中国人是否在乡下住过,单通过听中国的神话传说,学习古文诗歌,就不会对乡村生活觉得陌生,如牛郎织女,陶渊明的《桃花源记》以及鲁迅笔下的故乡,况且对于许多人,不论是我们还是祖辈父辈,都有过乡村生活的经历,中国是从具有乡土本色的过去发展而来的。

除了乡村生活,还包括乡村的地理环境、乡村的经济等内容,构成了我们所熟悉的“乡村印象”,然而,费孝通在《乡土中国》里所重点阐述的,用他的话说是:“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中国社会的具体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我把它理解为乡土文化。

是什么样的一种特具的体系,能够支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呢?我们会想到中国传统文化的伦理道德、礼治秩序等内容,儒家的仁义礼智信等做人的准则。

如今的中国的社会生活依然深受它潜移默化的影响,但是这些行为规范,很大程度上形成于中国的乡土社会。

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中国的文明源于两河流域,在封建社会的历史更迭中,以农业文明为主,村落的分布呈分散性,因为小农经济精耕细作、自给自足的特点,不需要太多的合作与交流,村落与村落之间实际上有比较大的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中国的乡土社会人员的流动是较小的,是一种“生于斯、死于斯”的稳定社会,一个村子的人数可能也就几十户或者更少,但是这种稳定的社会基层形态却有典型性,由于处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没有什么外界的干扰,处在一个比较稳定的圈子里,慢慢的就形成了某些“特具的体系”,这种“特具的体系”构成了所谓的乡土文化。

在乡土社会中人们是相互熟悉的,因为一个村子里日常接触的也就那么一些人,就如同《红楼梦》里的大观园,平常大家都是看惯了的,人与人的空间距离很小,只要听到了对方的声音,也就知道了是谁,因此,乡土社会中很少用文字,文字只是作为表达意思的一种工具,在这里用语言和几个肢体动作别人就能深谙其意,在一个缺少对外交流的社区里,使用文字就没有了太大的必要,所以我们看到乡下人不识字是有其缘由的,并不是因为他们愚钝,。

人与人之间的熟悉产生了很深的默契和信任,在乡土村落里邻居上门一般不会去敲门,只要喊一声屋里的人就知道是谁,而且来干什么也会略知一二。

如果有一人家的小孩在外面玩耍,路过的人就会注意一下,以防有遇到什么危险。

有人出去干活,衣服在外面晾着突然下雨,邻里在家的就会帮忙收一下。这种事情在他们看来习以为常,不需要事先的强调和告知,因为彼此熟悉对方的生活状态。

不仅对人熟悉,他们也对物“熟悉”,他们知道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不需要鸣钟报时才知道停止劳作,“一个老农看到蚂蚁搬家了,会去田里开沟,他们熟悉蚂蚁搬家的意义”。从他们一生的经历来讲,他们也熟悉在哪个年龄阶段要干什么,承担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乡土社会中人们的这种“熟悉”来源于哪里呢?来源于生活经验的积累。这种积累而来的经验能够付诸实践并行之有效需要一个前提,那就是处于一个变动很小的稳定的环境里,人们的生活与工作只是简单的重复,乡土社会按照经验来运行,这是它的一个基本的特征。

乡土社会的另外一个特征是差序格局,这是从人际关系的角度上来讲的,所谓的差序格局,费孝通在书中的描述,就是“一个人与其他人的关系就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是有差等的,而且是波动的,与西方的“团体格局”不同,“团体格局”的界限很明确,比如拿家庭来说,西方人对家庭的定义是明确的,指存在生育关系的群体,一般就是父母和子女,他们在“团体格局”中注重的是权利,你处于这样一个团体中就能享受相应的权利,没有处在这个团体里,权利就不属于你,西方人的子女独立意识比较强,到了成年的年龄就开始自我谋生,他们到了十八岁,父母已经履行了抚养的义务,子女在这个群体中的权利已经满足,这种“团体格局”就把子女从家庭的一部分权利划分出来。

而在乡土社会,家庭是一个含糊不清的定义,可以指父母子女,也可以包括亲属中的兄弟姐妹,甚至家族宗亲,我们称之为“大家庭”,乡土社会在关系的边缘界限是模糊的,而且是可以伸缩的,造成了人们对公与私,亲与远的划分有了不同的标准,传统中国的社会关系也变得复杂起来。

另外,乡土社会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中国在封建社会时期的皇宫贵族继承实行宗法制,自上而下地决定了社会关系带有很强的血缘基础,根据血缘的亲疏来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乡土社会中人们常见的做法,而且这样以血缘为纽带的关系还进行了延伸和拓展,一定程度上超越了血缘本身,只要有比较深的交往,关系就会非同一般,即使相互之间没什么血缘关系。如此,中国的乡土社会也就成了一个讲交情,讲关系的社会。

基于以上的两个重要特征,可以在乡土中国中找到许多其他的乡土本色来: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里,人们依靠经验来生活,而年长的人经验一般比较丰富,所以长辈常常成为权威的代表,形成了所谓的“教化的权力”,这种“教化的权力”经过长时间的延续就变成了“长老权力”;由于不需要应对什么新问题,经验在传递中也没有太大变动,慢慢的约定俗成,形成了礼治秩序;差序格局形成了维系着私人关系的道德,对人的标准根据对象是谁,与自己是什么关系来衡量;血缘政治使得法律在乡土社会的实践过程中有了很大的伸缩和扭曲,造成“清官难断家务事”。

总的来说,乡土社会是一个相互熟悉,有差序,讲人情,受礼教深深影响的变动很小的稳定社会。

稳定性有其自身的好处,它保障了种族的顺利繁衍,符合人们生存发展的需要,但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人口的不断增加,不同的社区单位之间的交流变得越来越频繁,乡土社会所形成的固定秩序就遇到了许多阻碍,因为它是以稳定,相互的孤立为前提的。

在一个变动的社会里,相互之间的熟悉被打破,经验也在不断更新,血缘关系渐渐受地缘关系的冲击而减弱,法律契约也被社会环境所需要,乡土社会里原有的那一套就处处产生了流弊。

如今的社会是一个信息量急剧膨胀,变化迅速的社会,在这样的环境中经验固然重要,但是仅依靠经验的累积已经无法应对层出不穷的新情况,它需要探索一种超越具体事物本身的抽象规律,这种社会下理性和科学的方法变得越来越重要, “文字下乡”在过去没有什么必要,在如今却有很大的必要,乡土社会的空间隔离已经慢慢被打破,每一次外部的激烈变革都会深深震荡到原本稳定的生活环境,它也就变得不再稳定,这要求原来“安居乐业”的人们不能再固守一切传统的金科玉律,而要去了解变化,在变化中求生存。

另一方面,血缘关系所维持的社会关系也发生着转变,实际上人员的频繁流动已使血缘关系有所减弱了,传统中国那种“生于斯、死于斯”的乡土情结已经没有那么深,商业的贸易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地缘政治,事业的重要性占据了原本血缘的重要性。

在一个法制越来越健全的时代,礼治秩序也将变得不那么适用,礼治和法治都是一种行为规范,但两者却有挺大的区别,礼治是之前沿袭下来的,无论你觉得合不合理都得去遵守,而且是不容质疑的,法律虽也有渊源,却是经过相互协商,带有契约性质,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这些都表明了如今的社会是一个越来越理性的社会。

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仍然深深渗透着乡土文化,费孝通提到的基层社会中那种“特具体系”依然影响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乡土社会”将离我们越来越远,新的社会秩序会逐步取代旧的社会秩序,人们的思想观念也需要随着转变来适应新时代,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必然会有新的“体系”来支配我们的生活。

当我们花了很多精力去探讨中国的乡土本色,也不得不思考从一个乡土社会走向现代化社会的过程当中,我们应该如何去适应这种转变,斯塔夫里阿诺斯在他的《全球通史》的后记中总结到:“这些年来我研究历史带给我的最大感受,就是这个社会的发展实在太快了!”当大数据时代开始到来,互联网从IT转到DT,智能化变得可能,是不是已经开始架构起新的“社会体系”?我们应紧跟时代发展潮流,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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