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次接公益心理咨询电话

第55次接公益心理咨询电话

今天是2021年8月17日,第55次去咨询机构做公益接线员。

今天接到2人次电话,但均是接通后没有声音就挂断了。

倒是同侪接了一个电话,在我们小组引起了讨论。

一个男子,来电说车间有一个女同事喜欢他,他们俩人约会吃饭,吃完饭他用迷奸了女同事,说女同事喜欢他,他也想与女同事结婚的,但他打来电话寻求心理帮助。同侪只问他你觉得你的行为是什么问题,连问了几次,他不回答挂断了。

对此事,有多种观点。

观点一:按此人自己说的,他就是犯有强奸罪,是要受法律制裁,所以我们不能接。另如果接了他的个案,咨询师要对来访者共情,这就会给来电者以借口,说心理咨询师都觉得我值得同情,这可能会坏咨询师的名声,也给自己带来灾难。

观点二:他来咨询,就针对他要解决问题开展,他来咨询的目的是什么?他想要什么,我们可以帮到他什么?他来电一定是内心有冲突,产生冲突的原因可能很多,他也会有很多情绪,我们只能与他工作他的情绪他的冲突。
观点三:这是犯罪,我们应该去举报他!
观点四:这只是他自己说的,也许是他的幻想,我们都不能确定。因此无法举报,能不能接这个个案,不好说。

衍生的问题:若来访者幼年时被性侵,该怎样处理?该不该鼓励来访者去告性侵者?若来访者是性侵未成年人,我们是否举报?这个问题与今天这个问题相当。
我们学的伦理是当来访者是精神分裂病、来访者有自杀或危害社会及他人安全时的行为时,就马上中止咨询,对精神分裂病人要配合监护人马上让来访者去医院,对有自杀危险的则马上做危机干预,但对有危害他人或社会的情况该怎么处理,或对已发生的做了违法事的来访者我们该怎么应对,我真不知道。

这些问题,需要后续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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