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易老師法商課堂第12課【人身傷害篇】01

受害者人身損害案件,不管是被人毆打,被狗咬,被東西砸傷一定注意,24小時內第一時間報警!

報警的時候,一定要注意。

第一,接報回執要拿到手上。

第二,接報回執,要讓承辦警官寫明雙方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事發時間,地點,發生了什麼侵害行爲,如果發現有疏漏或錯誤的地方,要當場提出,要求警察補正。

第三,如果接報回執單上,沒有對方身份證號碼的,要對着對方身份證拍照,實在不行,也要抄寫到對方的身份證號碼。

第四,問清楚辦案警官的姓名,辦公電話,記住自己是幾月幾號幾點報的警,如果警官沒法透露姓名的,警察衣服上的六位數字警號,可以起到身份識別作用,自己偷偷記下來。

如果錯過事發當時的報警,之後該如何解決呢?

正確做法——上門找對方協商,電話110報警,在電話裏明確提出,需要警察上門,維持現場秩序,有出警的迫切需求。

等警察來了,說明一下情況,要求警察帶着自己和對方一起去派出所做筆錄。筆錄是各自說各自認爲的事實和觀點,做完了筆錄,一定要索取接報回執單。

報警和接報回執單特別重要!接報回執單可以說是去找法院起訴的門票。現在法院訴前調查令卡得很嚴格,要公安提供材料才能開調查令,公安說要法院給調查令才提供材料(無限死循環,誰踩誰知道。)

如果接報回執單記載的被告內容不明,被人打了,被人的狗咬了,不寫肇事方姓名的,會導致被告不明,法院立案立不進去,訴前調查令也開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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