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懲戒:春風化雨潤心靈

懲戒一詞拆開來看,應包括懲和戒,是一對動詞。懲罰的目的在於通過恰當的懲戒或警示方法,幫助學生戒掉壞習慣,使其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在思想上想通道理,向美而生,在行動上有所改變,向好而行。

最好的懲戒方法是小懲而大誡。小懲貴在春風化雨,於無聲處,浸潤心靈,既讓學生感到尊重,也讓他們深刻意識到自身的問題,從而從思想上修正自己長期自身堅持的錯誤價值觀,並以思想引領行動,真正在行動上做出改變,它比大懲小戒更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單純的大動作的懲罰雖然能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但若不伴有情感的溝通,思想的扶正,則很有可能造成學生後續行爲的反彈,把教師的懲罰視爲洪水猛獸,以一種敵視的方式對待教師,把教師推向教育的對立面,常使教師處於輿論的風口浪尖,本出於好心,卻不被學生和社會理解,其中苦楚,教師卻無法解釋和辯駁。

懲戒的根本目的在於戒,在於幫助學生成長。因此,教師對學生的懲戒應出自對學生的愛,出自對學生真正的關心,和學生做好情感的溝通和連接,讓學生知道教師的懲戒的初心是爲了修其心,正其行,促進其心智完善,人格發展,最終達到立德樹人的目的。

因此,教師在實施懲戒的過程中應懲而有愛,懲而有度,懲而有據,不偏不倚,對事不對人,做到讓學生心服口服,心悅誠服,這樣才能發揮懲戒應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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