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七十九章1

第79章 报怨以德

第一节

【原文】

和大怨,必有余怨;报怨以德,安可以为善①?是以圣人执左契②,而不责于人。

【注释】

①善:妥善,妥帖

②左契:债权人所持的契约。古代以竹木简为契约,分左右两片,债权人执左片,故称左契。

【译文】

和解了深重的怨恨,必然还会留下残余的怨恨;用善良的行动化解怨恨,这怎么可以算是妥善的办法呢?因此,有道的圣人保存借据的存根,但并不以此强迫别人偿还债务。

【解析】

因为没有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人们之间常常会形成很大的仇怨。而以德来调和,之前受到破坏的感情无法完全恢复,所以一定会有消解不了的怨气。作为有道的人,出现这种情况,他会愿意成为吃亏的一方,因为他懂得慈爱,愿意为周围的人付出,身边的人都受到了他的恩惠而他从不图回报,只是单纯的为了众生。虽然别人还亏欠他,但他却从不追究。这样,时间长了,另一方也就会感到惭愧了,有再大的怨恨,也会涣然消释。

如果人人都能像圣人一样,只求奉献,不求索取,那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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