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車讓行人”


近日,電視上天天曝光“車不讓行人”違規違章的車輛及車主。關於這個問題,確有值得商榷的問題。

十字路口有紅綠燈,不按指示燈標識行走是違章,罰款、扣分沒商量。但在沒有紅綠燈的交叉路口,雖有斑馬線,但如果讓行人,有的斷斷續續行人好久過不完,給車輛行駛也造成不少的麻煩。在國外凡是交叉口一般有指示燈,而且在路口都有行人的按鈕,這樣車輛行人都方便!

建議行人多的路口按紅綠燈,行人少的路口按上行人可控的紅綠燈。不是創建文明城嗎,這纔是治本的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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