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妓*女,警*察

近日,写了这样三篇文,分别是《我喜欢妓*女》《梦中的警察》《领导来啦》。除了都发布在简书外,同时,还发在“头条”上。


动笔写《我喜欢妓*女》时,我就担心:这样露骨的字眼会通过吗。然而,意外的都通过了。简书和头条在对待“妓*女”的态度上,出其不意的一致。

《梦中的警察》这篇,头条通过了。只是推荐量少,阅读量才个位数。但毕竟是露了脸。而在简书上就没这么幸运了。发布后第一时间被锁,去申诉,得到解锁。之后因为一些词句不顺,小小的修改了一下,这是我在简书发文的习惯,总会多次修改。这一修改再发布,又锁了。再去申诉,被驳回,终身监*禁。说涉及政*治敏感。总之,诸如写到社会,政*治,警察等等字眼,说真的,我就感到像在犯错,有造反之嫌。仿佛这些字眼是不该平民百姓使用的。可是,我是良民啊!我要说,这不扯蛋么。因此,我想了又想。想到了“焚书坑儒”,突然就害怕起来。感到写作是一件危险的事。尤其是像我有愤青倾向,诸如此类不合适宜的思想。在我开始写作时,以为文学是多么神圣无比圣洁光辉普照,如今,这样的认识原真是我没有想到的。

《领导来啦》这篇,简书和头条的态度又恰恰相反,像唱对台戏。简书通过了。头条未通过,并且申诉驳回。

由这三篇文,在这两个平台上的或同或不同的命运,让我得出下面的结论。

对待妓*女,大家普遍采取宽容的态度。或者说,妓*女的社会地位低,不存在隐私,是可以拿来茶余饭后的。

而对待警*察,大家取折中的态度。有说好的,也有的说不好。介于可说与不可说之间。总之,看具体情况,灵活操作。

在领导问题上,则有点讳莫如深了。不敢轻意随便品头论足。说好了,好比擦皮鞋,油光闪亮,马屁啪啪地响。万一没说好,分寸火候掌握不当,坏了,“你摊上大事了!”说不定牵扯上政治,问题就严重了。

想一想,幸亏生在当今社会,百花齐放,言论自由。不然的话,搁在某些历史时期,谈不上打倒,怕是大牢侍候,早死一百遍了。

我认为,一个真正文明进步的社会,一定是允许人说话的。所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说到这,我也感到太空洞了。白话谁不会说,要说得有作用有价值,而不是发牢骚。

再一想,此类文章大抵不是我的强项。光有一肚子火气。想必是近日心情不佳所致。直接来自工作环境。骨子里有一股不甘屈服,反抗的东西在做怪。

自以为是看透了。或许在人家眼里,不过是幼稚的表现。

但我总不大喜欢做大家都去做的事,不喜欢跟风。然而,现实中你不随大流,无形中就成了异类。四处朝你扔石头使绊子,风言风语缠绕着你,让你死活不好受。你说你是好人,谁信?谁支持你?假若有谁站出来替你说话的话,一起当异类打。站出来,恐怕比作异类还需要胆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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