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張春二三句

讀張春的書《一生裏的某一刻》,喜歡她的敘事風格,自然真誠,她寫什麼我都願意相信是真的,因爲覺得她值得信任,不賣弄技巧,全是實打實的描述,世界在她眼裏就是那樣存在,抒情少,議論也不多。

她的文字風格和她描述的人物故事一致,離奇,做着別人想做而不敢或沒能力做的事。

作家的感覺敏銳,而且想法獨特,他們的生活好像就是爲寫作做準備,讀她其中一篇關於食物的喫法,你不得不佩服,他們的感官就是爲了寫作,他們的一切都是寫作素材。

別人喫東西求個肚子飽,她吃出花樣年華,吃出驚心動魄,不辜負食物不辜負時光,真的,每個作家都比別人多活幾世。

我們該怎樣形成作家生活方式呢?

簡友中就有這樣的人,早晨散步,遇到落葉,撿回去文字素描一番,再加上抒情議論,小作文一篇既成,我們呢,落葉就是落葉,愛我什麼閒事?

他們做飯,拍照,寫文章,圖文並茂,色香味俱全,人家的生活多姿多彩,自己的人生黯然無光,因爲,沒有過多深情凝視任何事物,凡入眼之物全是雲煙,不羈絆,不思量,活的不是灑脫,而是無感。

我們總是太麻木,看一切都稀鬆平常,怎麼能活得有滋有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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