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獲得真實而持續的幸福?

作者:艾菲

公衆號:艾菲的理想

我記得,在剛開始工作的時候,有一個念頭常常出現在我的腦中 - “等以後每月賺到xx錢的時候,我一定會感到非常非常的幸福。”

沒過多久,我就賺到了當初想要的那份收入,直到現在我還清晰記得當時的心情 - 既激動、又興奮,我跑到上海最好的商場,給自己和父母買了一大堆的東西。

可惜,這種幸福的感覺僅僅持續了一個月。

隨後,我又想:“等我每月賺到xx錢的時候,我一定會感到非常非常的幸福。”

沒過多久,我又做到了,然而這一次,我的喜悅和興奮,卻只持續了一週不到的時間。

從那以後,我就想明白了一個問題:幸福與金錢的關係,並不如我們以爲的那樣密切。

01

那麼,它們之間的關係究竟是什麼呢?

讓我們來看三個研究。


研究一:

積極心理學之父馬丁·賽利格曼的團隊對40多個國家進行生活滿意度調查發現:

購買力強的國家,人民生活滿意度也高;

但一旦國民收入超過人平均8000美元之後,這個相關就開始消失,財富的增加並不能持續增加生活的滿意度。

研究二:

普林斯頓大學於2015年做過的類似調查中也有類似結果。

數據顯示,在美國各個州,年收入7.5W美金是一個幸福的基準座標,低於它幸福感是隨着收入遞增明顯加強的。

但達到這個基準後,幸福感增長的幅度卻並不顯著。

研究三:

世界上有一羣經濟學家專門研究幸福指數,稱爲幸福經濟學,其中一位有代表性的學者,叫理查德·伊斯特林。

他在1974年時曾經發表了一篇轟動世界的文章,他發現了一個非常難以解釋的現象:

富人通常比窮人幸福些(代表性事實),但在不同的社會,隨着時間流逝,當國家收入提高時人們並不會隨之感到更加幸福(時間序列事實)。

我們把它稱爲伊斯特林悖論。

下面這張圖顯示的正是“伊斯特林悖論”,橫軸代表着“感到幸福的人羣比例”,縱軸代表的是“人均年收入”(已剔除通貨膨脹影響)。


1956年到1998年間,隨着時間變化,美國人均收入增長的同時,幸福人羣的比例並未增加。

從中,我們可以得出兩個結論:

第一,幸福與金錢的關係在一個“臨界值”前呈現正比關係(這一點也符合多數人的觀察與感受)。

第二,在金錢收入到達這個“臨界值”後,幸福與金錢之間就變得再也不相關了,也就是彼此無關。

換句話說,貧窮的確會降低人的幸福水平,但是一旦你擁有了一定的收入後,幸福水平的高低也就與金錢不再緊密關聯了。

02 

爲什麼會這樣?

我認爲這是由兩方面原因造成的:

原因一:“邊際效用遞減”

“邊際效用遞減”是經濟學中的一條規律,意思是:在一定時間內,在其他商品的消費數量保持不變的條件下,隨着消費者對某種商品消費量的增加,消費者從該商品連續增加的每一消費單位中所得到的效用增量即邊際效用是遞減的。

用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

當你拿起第一個饅頭喫在嘴裏時,你會感覺它就是這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但是,等你喫到第5個饅頭的時候,你不但不會覺得好喫,可能還會覺得痛苦,因爲你的胃已經很撐了。

所以,雖然是一模一樣的饅頭,但隨着喫的越來越多,它們帶給你的效用和滿足感卻是完全不同的。第一個饅頭帶來的滿足感和效用最大,然後依次遞減。

事實上,這條經濟學定律也完全適用於“幸福與金錢的關係”。

隨着你物質水平的提高,你會發現物質產生幸福感的成本會變得越來越高,想要擁有與以前同樣水平的幸福感,就得賺比以前多很多的錢。

比如:很多年前,幾十元的肯德基對我來說就是絕對的人間美味,喫一次就能帶來十足的幸福感。現在呢,接近千元的餐,也很難達到當年那種幸福的感覺。

 

正如經濟學家Daniel W. Sacks對多國人羣所做的統計調查得出的結論:

人們對財富是越來越貪婪的。也就是說,不是增加一塊錢的收入,就會增加一塊錢的幸福感。

而是財富必須成倍成倍的增加,才能產生與以往時期相同的幸福感。

原因二:幸福是靠“比較”得來的

在“社會心理學”中,有一個“社會比較”的概念,意思是人們在建立自我概念時,常會通過“社會比較”的方法。

所以,“幸福感”常常並非來自我們真實的感受,相反,它是通過與我們周圍“比照羣體”的比較而獲得的。

比如:當“比照羣體”裏有人買了更大的房子,你就會覺得自己的房子不夠用了;當“比照羣體”中有人在春節去海邊玩了一圈,你就立刻感到自己在家附近的短途遊索然無味了。

所以,只有當你擁有比“比照羣體”更多更好的時候,你才能夠感覺到幸福。如果不如他們,你就會想盡辦法去達到他們的水準,哪怕得到後覺得毫無幸福可言。

對絕大多數的人來說,與我們收入相當的人賺多少錢比自己賺多少錢更能讓我們產生幸福感。

1998年的一項著名研究顯示,相對於每年10萬美金,而其他人賺20萬美金的環境,人們更希望生活在自己每年掙50000美金,而其他人賺25000美金的環境中。

那麼,究竟賺多少錢才能讓你感到幸福呢?

這,取決於你身邊“比照羣體”的賺錢水平和生活水準。

於是,這裏就出現一個悖論:

既然所謂“比照羣體”指的不是與我們生活相距甚遠的人,而是與我們生活水平相似的那羣人。

那麼,隨着收入的不斷增加,我們就會不斷提高比較的對象,也就是說我們會將以前的“比照羣體”更換成更有錢的一撥同事或朋友。

在這種情形下,我們的實際收入是提高了,可我們必須經過比較才能得來的幸福感卻是離得更遠了。

最終,你會發現如果你一味以追求財富爲目的,就會引發如下後果:

第一,財富帶給你的愉悅和滿足,遠遠低於預期。

第二,爲了獲得相同水平的愉悅和滿足,你總在渴望擁有更多的物質,並最終把金錢和收入當成了人生的終極目標,讓自己棲居在了橋上。可以看我之前一篇文章鏈接:《金錢,只是橋樑,而我們無法棲居於橋上

這樣的結果是:你會成爲一臺爲了賺取更多錢的“永動機”,而你的內心則會永遠的處於一種難言的焦慮與騷動中。

結果,花的錢越來越多,獲得幸福感卻越來越少,你離自己想要的人生也越來越遠了。


03 

看到這裏,你可能會問這樣一個問題:如果我的生活並不以追求金錢爲首要目的,那我又該如何通過有限的金錢去獲得更多的幸福感呢?

關於這個問題,我想可以給到大家以下建議:

第一,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讓我們感到幸福的是體驗,不是物質。

所以,對於同一筆錢,你究竟是該花在物質上?還是該花在體驗上?

舊金山國立大學的一項研究顯示,長遠來看,花錢獲得一段經歷比單純購物帶給人們的快樂更多。

實驗採訪了154名大學生,平均年齡25歲。參與者們回答了一些有關最近消費的問題。

絕大部分人的消費經驗都是愉快的,無論是享受了一個過程還是買了一件實物。

但是,花錢獲得了一段經歷的那些人的滿意度更高,比如那些花錢吃了一頓飯的人會比花錢買了一件衣服的人感到更開心。

原因可能是當我們把錢花在了事情上的時候,通常會有其他人的參與,而和其他人的互動,會讓我們感到更加愉悅。

所以,索尼婭·柳博米爾斯基說:“最幸福的人,是那些最能從所花費的錢中獲得體驗的人。”

第二,把錢用在很多小快樂上,而不是大快樂上。

研究發現,經常性的積極體驗比強烈的積極體驗更有益;分散性的積極體驗比集中的積極體驗更有益。

一位研究人員與英國各個收入階層的人進行了訪談。

結果發現,經常小小地放縱一下自己的人,對生活的滿意度更高,比如時不時的組織一次野餐、享受一頓美食。

第三,延遲享受

在12日歐洲遊之前的一個月,熱切期盼的旅行者預期旅行帶來的樂趣明顯超過了實際的旅行體驗。

研究人員還在感恩節假期前三天調查了學生們的期待心情,在穿越加州自行車之旅的前三個星期,調查了參與這項活動的中西部居民,他們都從中得到了相同的結論。

同樣,對1000名荷蘭度假者的研究也顯示,最大的幸福感來自於盼望假期的到來。

這項研究建議我們不僅應該延長期盼的時間,而且應該把假期化整爲零。

金錢對於幸福,當然是重要的,然而一旦超過臨界值,它就會變得不再那麼重要了。相反,獲取它的過程,反而可能會爲你帶來很多很多的痛苦與內耗,讓你無法去過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去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

否則,你就會陷入一個越是想要金錢,越是無法幸福的輪迴。

最後的話

所以,與其將自己的生活目標設定爲追求更多財富,不如想想如何在有限的金錢裏獲得更多幸福,以及如何通過其他精神途徑去獲得更高價值的幸福與滿足,比如獲得精神和心靈上的滿足,找到與自己匹配的工作和職業等。

想要幸福絕不容易,但也依然有路可循。

關鍵就在於:你是否真正理解了幸福的定義,瞭解了幸福的規律,並意識到可以通過改變自己的思維方式和行爲來獲得真正的幸福。

最後,願我們都能獲得真實而持久的幸福。


艾菲介紹:思考力領域深度研究者、課程研發者、作者、講者;《直擊本質》書作者;“樊登讀書”APP“高效思考力提升課”主理人。天賦優勢領域深度研究者、課程研發者、講者。國際教練協會(ICF)認證專業級教練(PCC);超過1300小時的CEO/高管教練&個人成長教練經驗。前美國財富500強公司大中華區市場部負責人,“艾菲的理想”公衆號創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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