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原始文化》散札

19民本  吳貴英

一、作者簡介

《原始文化》(Primitive Culture)的作者是愛德華·伯內特·泰勒(Edward Tylor,簡稱“泰勒”),泰勒是英國人類學家,也是英國文化人類學的奠基人,被稱爲“文化人類學之父”。他提出了文化進化論,是古典進化論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1855年泰勒在古巴的哈瓦那偶然結識了英國的考古學家和人種學家亨利·克里斯蒂(HenryChristy),在他的指引下,泰勒對人類學研究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並開始他的人類學之旅。1858 年,泰勒出版了他的第一本著作《阿納瓦克人,或古代與現代的墨西哥和墨西哥人》 ,在1865 年,泰勒的《人類早期歷史和文明發展研究》又譯爲《人類古代史研究》)問世,這是他的第一本專業人類學著作。隨後在1871 年,泰勒出版了他一生最重要的書,也是他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原始文化》,同時這也奠定了泰勒權威人類學家的地位。


二、內容簡介

《原始文化》出版於1871年,是泰勒最主要的代表作,也是著名的文化人類學作品,被文化人類學者認定爲這一學科的開山之作。《原始文化》,其副標題是“神話、哲學、宗教、語言、藝術和習俗發展之研究”,由此我們也能夠大概的瞭解到作者在這本書中想要表達的是什麼內容。這本書一共有十九個章節,它基本涵蓋了泰勒的進化觀點和宗教觀念,在書中,泰勒基本以文化和宗教爲核心,這本書大概可以分成五個方面來系統說明:第一部分包括第一章的第二章,主要是泰勒對“文化”進行了界定與文化相對論的提出;第二部分包括第三章與第四章,泰勒提出了“文化遺留”的研究方法;第三部分包括第五章的第十章以及第十八章,這個部分主要包含此書的研究範疇,即是從泰勒自己對文化概念的界定中的一個範疇,包括語言、算術、神話、儀式與儀典等;第四部分十一章到第十七張,泰勒提出的“萬物有靈論”的觀念來展示人類宗教信仰的發展;第五個方面即最後一章,則是對這本書的結論。


主要著作概述

界定“文化”概念與文化進化論的提出

泰勒在《原始文化》的開篇直接提出他對文化概念的界定,“文化,或文明,就其廣泛的民族學意義來說,是包括全部的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風俗以及作爲社會成員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的才能和習慣的複合體。”從泰勒對文化概念的界定中我們可以看出,泰勒試圖將文化研究拆分成各個方面,是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以及風俗等等,他主張採用分類的手法將文化細化,以求達到對“文化”整體的研究。泰勒對“文化”概念的界定影響重大,直到現在依然有許多人引用泰勒界定的文化概念。

泰勒提出了文化的兩種理論,一是進化論,二是退化論,這兩種理論是根本對立的,進化承認退化,進化也是退化一定刺激的文化運動,這兩種有一定適當的限制的原則。當然,在這兩種進化發展趨勢中,進化是主要的,退化是次要的。泰勒認爲,文化進化論主張文化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與矇昧生活到野蠻生活再到文明生活的進程是一致的。


文化遺留的研究方法

遺留物指的是一類過程、習俗、見解等,習慣勢力使它們進入了與其所源出的社會狀態全然不同的新的社會狀態,它們因而成爲新文化狀態所源出的舊文化狀態的物證和實例,它們屬於舊的事物的存在證明,是“單純的歷史事實的標誌”,例如,見解、舊的習俗等等。

在文章“文化遺留”這一個章節裏,泰勒提到兒童的遊戲可能是文化的遺留,現代的天真的兒童遊戲,和千年以上的古怪故事有着特殊的聯繫,以及神靈會干預賭博等一些娛樂活動。儘管如此,隨着時代的轉變,時代的進步,遺留下來的單詞的歷史事物的作用和意義也已經發生了改變,但是泰勒提出的文化殘存是在證明文化是進步的,證明殘存下來“事物”的是進化的。


(三)研究範疇

泰勒1871年出版的《原始文化》的副標題是“神話、哲學、宗教、語言、藝術和習俗發展之研究”,從副標題中我們大概可以得知,泰勒要研究的原始文化,包括神話、哲學、宗教、語言、藝術和習俗發展等方面的,在《原始文化》的開端,泰勒界定了“文化”概念:“文化,或文明,就其廣泛的民族學意義來說,是包括全部的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風俗以及作爲社會成員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的才能和習慣的複合體。”其次,我們在從泰勒文章的章節安排可以看出他主要的研究對象以及研究範疇,其包括語言、算術、神話、儀式與儀典等,這也和他的著作的副標題以及他對文化概念的界定息息相關,他將文化拆分成各個方面,細化成具體的文化現象,最主要的還是以求達成對文化的一個整體的研究。


(四)萬物有靈觀的觀念

萬物有靈觀這一部分是泰勒在《原始文化》中研究的最主要的一部分,也是篇幅最多的一部分,泰勒提出的“萬物有靈論”的觀念來展示人類宗教信仰的發展。萬物有靈(Animism)一詞源於拉丁文“animi”, 原意指一切存在物和自然現象中的神祕屬性, 即神靈,最初是由燃素論者斯塔爾 (Stahl)提出的一種教義,是一種生命與靈魂同一的瞬間。

泰勒不能肯定的斷言每個存在民族都承認神靈信仰,因爲有一些民族的原始狀態是昏暗不明的。他打算用萬物有靈論的觀點來探索深藏的精靈的學說,“事實上,萬物有靈觀既構成了矇昧人的哲學基礎,同樣也構成了文明民族的哲學基礎。”從文章中可以得知,泰勒是用宗教來定義萬物有靈論的,同時他也說明宗教和萬物有靈論之間的聯繫和原則:“第一,在這裏把宗教的教義和儀式看作是由人類智慧不依賴自然力或上天啓示所建立的宗教體系的組成部分,換言之,即看作是自然宗教的進一步的發展階段;第二,我們將考察矇昧人和文明民族宗教中相似的概念和儀式之間的聯繫。”


評價及體會

評價

泰勒在《原始文化》中做出了很多重大貢獻,這些貢獻在一定程度上給後來的學者提供了借鑑。

給“文化”概念下定義;

發明並引用“文化遺留”的研究法,即“殘存法”;

提出文化進化論。

體會

泰勒的研究大多數是立足於民族誌資料的比較研究,提出文化進化的理念,基於這一點,《原始文化》這本書可以說是“在搖椅上的”人類學著作。同時,這一點也告訴我們,我們不僅僅要基於田野調查的第一手資料,要拓展自己的眼界,需要去觀看和研讀大量的文獻並且學會整理、總結和應用。

泰勒在文章中,他創造和運用到的研究方法,例如對比較法和統計法的應用,以及發明的“殘存法”等等,在我們今後的寫作中,可以嘗試多去應用。

當然,泰勒的研究也有一些不足之處,比如說泰勒沒有考慮到人類所生存的環境對文化發展的影響,在將文化的發展變化歸爲人類心理的一致性時忽略了客觀因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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