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藝術的真正內涵是什麼?到什麼階段,方可稱爲藝術?

如題所問,"書法藝術″丶"真正內涵"。什麼階段可稱爲"藝術"?

可先回答第二問。當具備“真正″的"書法藝術內涵"階段,即可稱爲"藝術″。

當從邏輯思維的判斷推理去定義"書法″的時候,即是"符合法度的書寫"。"書法藝術"定義,應該是"既符合法度又具藝術欣賞功能的書寫″。

作爲名詞概念,其定義法則已經把"書法"丶"書法藝術",將其"內涵"表達得準確丶清楚丶明白了。"真正″的,是個質性標準,即"非假″的。這是一個對既定丶無爭議的概念″物″的確認標準,而非是對"書法"丶"書法藝術″名詞概念之"外延"和"內涵"屬性的質疑。定義具足內容之涵概,孰真孰假,"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認可與否,異議是個人的事情,非關公理定義。

其實,題主的文字表述,是提了一個清楚明白丶並無疑問丶不答自解的問題。

如果有人給你提供了一個名詞問"什麼是兒子丶什麼是真正的兒子″。對"兒子"一詞的內涵意義,已是約定俗成,不須再定義丶再解釋丶再回答的問題了。只是涉及"孰假孰真",那是一個"實例驗證″的問題,無實例(物質實體),即不存在鑑定答疑的問題。所以,鑿空清談,無具體書法作品供品鑑,論何"真正"?

題主心中的疑問是有的,但絕對是從具象中產生的,你想討教別人的心理意象來解決自己的不確定意念,鑿空務虛丶抽象假設,問者丶答者,南榬北轍,毫無意義。

同一個前提概念,是憲法是標底,起點無爭議。唯有進入務實,方有各持己見。己見合真合假那是個實際驗證的非理論問題。

一句話,法無定法,大道之行天下爲公,以公理爲正法,正爲真,真正和虛假,以實際相對證才能鑑別,優存劣汰,大浪淘沙始見金。

本人後列幾幅作品,我若以己見,振振有詞,說一大套理由,界定爲"真正的書法藝術",語言是徒勞的,有人不予認可,有人可能還會謾罵嘲諷。唯由仁者丶智者自去認定。醜婦必須見公婆。無可說長道短,公道自在人心,真假唯物是存。

何爲"書法″丶何爲"藝術″,何爲"真正的書法藝術"?客觀既已存在,答如不答,一切言說皆爲戲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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