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五十二章釋義--科研大法綱要

天下有始,以爲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復守其母,沒身不殆。塞其兌,閉其門,終身不勤。開其兌,濟其事,終身不救。見小曰明,守柔曰強。用其光,復歸其明,無遺身殃,是爲習常。

【釋義】天下萬物的產生有一個開始,這個開始就是天下萬物的母系統。找到了母系統之後,就可以弄懂子系統的生成規律;知道了子系統的生成規律後,再回來守護它的母系統,這個母系統沒有現象的體徵不會有衰落的困境。分離系統外界的關係交換,相對將研究對象單獨提取出來,這樣整個研究對象的過程就不會受到外界隨機的干擾。如果敞開研究對象系統跟外界的相互作用關係,在動態相互作用過程中研究對象的特徵\性質,那麼,整個研究過程就會都不可能獲得對象清晰的特徵\性質認知。能觀察到微小的相互關係叫做明,能夠堅守認真研究事物現象信息的態度叫強。用自然現象信息的光線敘事表達,讓對象研究過程迴歸的清晰可察狀態,沒有讓對象系統的現象信息的某些部分丟失受到損失,這樣的研究事物行爲叫做習慣的常態。

這一章是對"無名萬物之始也,有名萬物之母也",具體的進一步解釋。這裏的"母"和"子"是現代集合論或者理論中經常用到的母系統和子系統概念,論述了研究自然事物的方法綱要,抽象地講解了如何從雜亂的事物之中拉出對象系統,然後排除動態干擾精確研究對象獨特特徵或性質。這種研究方法,至今依然有其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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