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在久別重逢的一刻就會放下,有些人在久別重逢的一刻就會確信放不下。
但有時候哪怕你跨越一千公里去確認是否能放下,最終還是會讓你久久不能回神。
那天四個小時的回程,1000公里的距離,我睡了兩個小時,哭了一個小時,看了一個小時的手機。在那一個小時裏,我給你寫了八頁備忘錄的分手臺詞,發送,然後關機,下車,打車回家。付車費時還是喵了一眼微信聊天窗口,並無回覆。
可我並不意外,一直以來你都是這樣冷漠,因爲你向來喜歡把我這種小把戲當作玩笑。但這一次,你低估了我要分手的決心。
有緣無分這四個字用在我們身上,剛剛好。那時候我們都很年輕,後來你去哪個城市,我就去看個城市的風景,我一直以爲這樣能夠追尋到你的腳步,只可惜,你走得太快,我追得太慢,後來就再也不追不上了。
我們在彼此懵懂無知的年紀相識,經歷過一段短暫不值一提的校園戀情,於你是輕描淡寫,於我卻是刻骨銘心。畢竟每個人在每段時間對喜歡的理解不一樣,有人一眼萬年,有人瞬間遺忘。在我們這段感情裏,我是前者,你是後者。
所以我們一直分分合合,因爲我把你當成執念,從來都不肯放下,而你又不需要哄我,只需要扮演一個角色就可以,不論是否合格都無關緊要。
畢竟在我心裏,只要是你就可以。
後來我們總是不在相同的城市,我喜歡跨越一個城又一個城去見你,哪怕你並沒有多久的時間來陪伴我。
但我依然樂此不疲,我把對你的喜歡換成留在每個城市的熙攘記憶,那些時光早就隨風散去,記憶也模糊不清,但在人類浩渺的宇宙裏,我相信,總有一點點有關於我們的痕跡。
所以有人問我這樣做是否後悔?我自己也無數次問我這個問題。
我的回答從來都是不後悔。
年少認真喜歡過的人,我爲什麼要後悔,非要在一起纔算不後悔嗎?並不。
哪怕你喜歡我既短暫又從不比我喜歡你多一分,我都不會後悔,因爲能和喜歡的人在一起,留下的任何回憶都彌足珍貴。
更何況你於我的陪伴纔是我最珍視的一切,因爲我喜歡這種陪伴的感覺。我們做過朋友,也做過戀人,吵過鬧過哭過笑過,真的不遺憾。
我們也把話說清楚了,兩個人像最初不相識一樣,各自回到各自的世界裏去生活。
從此往後,如你所願,就像那條沒被回覆的信息,我們將不再有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