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倫理思想


  儒家倫理思想是以“仁”爲核心的道德規範體系,其主要目的就是調和人與人之間、人與社會之間的關係,以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

  孟子說:“仁者愛人。愛人者,人恆愛之;敬人者,人恆敬之。”(《孟子·離婁下》)“仁者愛人”一是指“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就是說,自己要想有所作爲,也使別人有所作爲,自己要想飛黃騰達,也使別人飛黃騰達;二是指“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就是說,自己不願意的事,不要強加給別人。這種將心比心,推己及人的“仁”的品德,就是尊重他人的觀念;以尊重公衆的意願、滿足公衆的要求爲己任。

  社會的和諧,有賴於社會成員完善自我道德,獲得“仁”的品德。

  《大學》明確告訴我們從何入手才能完善自我。《大學》中說:“古之慾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這樣從內修到外治有序地展開來,是人生進修的階梯,從低級到高級,不斷地完善自我,實現自我的道德價值。兩千多年來,一代又一代的中國知識分子,把生命的歷程鋪設在這一人生階梯上,鑄造了中國知識分子的人格心理。

  社會的和諧有賴於家庭的和諧,儒家提倡的“愛人”,首先是愛自己的家庭、家族成員,即“親親之愛”。孝悌之道就是這種“親親之愛”的表現形式。孝,指孝敬父母;悌,指尊敬兄長。儒家認爲“我”的生命是父母給予的,是父母生命的延續和組成部分,所以對父母的孝敬只是對自身生命之本的培植,而對祖先的祭祀也不過是對自己原始生命之源的緬懷。兄弟則是手足,對兄弟的關愛也是對自身的愛護。把自己對家庭、家族成員的愛,擴展到社會,力求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就是孔子說的“泛愛衆”(見《論語》)。“親親之愛”和“泛愛衆”都是一種對人的和睦、友愛的情誼,對人的尊重、同情、關心和愛護,有助於使整個社會形成一個相親相愛的、溫暖和諧的大家庭。

  社會的和諧,有賴於正確處理信、義、利的關係。

  孔子認爲,“信”是做人的一項重要原則,“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論語·爲政》)就是說做人要講信用,才能得到他人的信賴,否則就很難做人。“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論語·顏淵》)就是主張當政者對百姓要講信用,才能贏得人民的擁護。在“義”、“利”方面,孔子認爲,君子“義以爲上”、“義以爲質”,就是把“義”看作做人和處理事務的基本道理,主張“見利思義”、“見得思義”;孟子則強調:“其所取之者,義乎?不義乎?而後受之。”(《孟子·萬章上》)在利與得面前,取與不取,要以“義”爲準則,違背“義”的東西,即便很小,也不能接受。這種先義後利、非義不取、重義輕利的思想,有助於文明經商,培養良好的商業道德;有助於正確處理個人利益與他人利益以及社會利益的關係。

  儒家倫理思想,根植於民族生活的土壤當中,具有強大的生命力。我們今天爲人處世的道德準則,仍沒有脫離儒家的仁、義、禮、智、信、溫、良、恭、儉、讓等倫理道德的範疇,對構建和諧社會,仍具有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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