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消逝的愛情

馬上,就要到34週歲了,再次寫下這個話題時,不知爲何內心湧上一股莫名的羞恥感,好像做了一件和這個年齡並不符合的事情。這種認知來自於一個老強調“什麼年齡做什麼事”,雖然並不知道這個規定是來自於哪裏,好像已經深入潛意識本能的去反應了。寫到這裏,羞恥感已蕩然無存。你愛過一個人嗎?我說的是愛。不是交換,不是慾望,而是愛。我想說我有,可是沒有底氣。


白天,我們羣裏聊天,羣友說愛是一體兩面的,有幸福,也會有痛苦。就像諮詢師,去愛來訪者,可是給了安全感以後,會被攻擊,需要承受這樣的攻擊的受傷。我說不是,愛本身是幸福的。所謂的痛苦和被攻擊後的受傷,和愛本身沒有因果關係。也就是說,愛是愛,傷害是傷害。


關於“愛”中的交換,我想引用電視劇《知否》裏明蘭的一段話:“這天下沒有誰是誰的靠山,凡事最好也不要太指望人,大家都有各自的難處,實在要指望,也不能太多、太深,指望越多,難免會有些失望,失望一多,就生怨懟,怨懟一生,仇恨就起,這日子就難過了。”這段話被很多人認定爲金玉良言,似乎也符合現在女性對自己價值觀的定位。可仔細品味,卻覺得不對,過於理性。當然,如果把這個作爲女性的獨立宣言也未嘗不可,但作爲一個有血有肉的人,我卻不太贊同這樣一種價值觀。因爲這裏沒有情。而沒有情的根本原因是——不敢。怕依靠後失望,對方不能滿足自己。


在感情中我們經常聽到這樣一句話“我爲你做了那麼多,而你又爲我做了什麼”,這裏的邏輯是,我付出的同時在渴望你同樣的回報。這樣不對嗎?也沒有。只要沒有聖母心,我們不可能不需要對方的迴應,也不可能不需要自己所愛人的愛。這些觀念都無可厚非。


然而,問題恰恰就出現在這兒。因爲我們時常把付出和得到回報等同於一件事,也就是說,因爲對迴應的渴求而徹底忽略了自己在無意識中心甘情願爲對方着想時的歡喜,那一刻,我們的愛是純天然發自內心的雀躍,只是單純的希望自己所愛能夠快樂。

這個過程,是愛,是捂住嘴巴都會從眼睛裏流露出來的真情;是付出了一份會得到兩份的快樂,是完全在一個人的層面就可以完成的。

這是愛。

那麼痛苦和受傷來自哪裏呢?沒有在對方那裏得來相同的回報。付出的本質變成了交換。我們以爲,愛對方爲對方付出的那一刻,是爲了得到同樣的愛。這是痛苦。還有慾望,即:你愛我,就應該……這是求而不得。

我們都知道,這個世界上唯一能夠確信的東西,只有自己。這個世界充滿各種變數,和他人之間的關係更加,因爲人是活的,會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所求……而這些,都是你無法控制的。可是,恰恰就是因爲無法控制而非要去控制,受傷的也只能是自己。

佛家總講“如其所是”,可我們做不到,煩惱皆是來自“不如是”。這是菩薩看到衆生迷失、痛苦而落淚的根本原因。就是看不見,所以總是苦。那麼什麼纔是真正的愛呢?就是如其所是。這個概念聽起來很大、也能理解,可是真正能夠做到,卻是一門大學問,因爲“我”太多,“我以爲”太多……在遇到這個人之前,你就已經有了很多的概念,很多的行爲在腦海中循環播放無數遍。你以爲的愛在眼前的這個人身上分毫未見……很快得出來一個結論——你不愛我。

也許事實也是如此,但我們忽略了一個很重要的點——是否,你有真心聽過對方講過什麼,是否真的理解對方在表達什麼?大部分時候,我們只能聽到自己想聽的,其他的視而不見。

所以,你以爲的愛的死去活來,在對方那裏或許平地根本沒有起波瀾。

最終,被自己以爲的愛所傷,卻把帽子扣對方頭上。

那麼,在關係中,如何才能即愛到真正的對方,還能不壓抑和忽略自己的需要呢?不記得誰說,愛情本身就是個奢侈品,得不到也正常。以前,我不理解,現在我想能夠深刻的體會到,這是真的。

因爲愛情,一定需要兩情相悅雙向奔赴纔可以。這個愛,永遠是一個正在進行時的動詞,而不僅僅只是一種感受。只有雙方眼裏都有彼此,願意爲這份感情保駕護航、彼此託付、不逃避、不懈怠……它才得以擁有持續的生命力。也就是,愛的能力。當然,我知道生活裏基本都是得過且過,這些感情就像鬼一樣,都聽過,也都沒見過,所以也以爲不存在。假如真的是這樣,也未嘗不可。

愛情,是一段雙人舞,多一個人,少一個人,都無法跳起來。假如有一天真的發生了這樣的事而無法起舞,無可奈何之時,安之若命,也未嘗不是一種方式。

最後,分享一段董宇輝的關於愛的語錄:愛是日復一日的陪伴,愛是漫長歲月裏的紙短情長,愛是收拾乾淨的客廳,和陽臺上洗乾淨飄着香氣的衣服,愛是撒到地上的陽光和吹進窗戶的微風,愛是藏在後備箱的玫瑰,和回到家裏熱氣騰騰的飯菜。


其實,它並不難,都在一日三餐四季中。無論如何,我都希望,我們在愛一個人的過程中,千萬不要忘了愛一個人的初衷是因爲我們想愛對方,是自然歡喜的想要靠近,而不是因爲渴求被愛。


ps:樊登說,愛上一個人,本身就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

林徽因回答梁思成的問題“爲什麼是我?”時說,“我準備好用一生去回答你這個問題,你準備好聽了嗎?”

也許,我們未必能get到他們真正的意思。但是會在某一刻這些話會突然在腦海中浮現,就好像那也是你的答案。“愛上一個人,本身就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他把“人”壓的很重很重,我理解爲的意思是,願意去看見一個真實的對方,是愉悅也是會悲憫的,是幸福也是痛苦的,會感激也會遺憾——豐盈。

生命,就像浩瀚的宇宙,你以爲到了盡頭,隨後纔會發現,盡頭還不是盡頭,廣闊無垠、無邊無際。我想這也是愛一個人的意義吧。

哦,突然想起,“浮生萬千,吾愛有三,日月與卿,日爲朝月爲暮,卿爲朝朝暮暮”,原來我鍾愛的這句話,是這個意思。

如果說,在愛上生命之後,再愛上一個人。我說的是“一個”“人”。那麼這個人,也會擁有了一個全新的名字。

ta,便是所有愛的代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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