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养殖的动物还叫野生动物吗?

近日,一位网红发了一段美食视频。视频中,这位网红将一条鲨鱼水煮、烧烤。视频的左上角写着“人工养殖可食用”的字样。经人识别,这位网红食用的鲨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噬人鲨。刑法规定了破坏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罪名,但很多人都存在疑问——人工养殖的动物是否属于野生动物。

一般理解野生动物是从生存环境区分,只要没有人为参与,自由生长的动物都叫野生动物。在此语境下,野生的相对面是养殖。法律上说的野生动物是以价值区分,《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法律上,野生的相对面是不珍贵、不濒危、没有重要价值。因此,人工养殖与否并不是法律上判断野生与否的标准。对此,《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说的非常明确。

噬人鲨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无论是否人工养殖,都属于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收购、食用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噬人鲨的价值在二万元以上的,这位网红及其背后团队的行为涉嫌犯罪,可能面临五年以下的牢狱之灾和罚金。

对于未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但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刑法同样予以保护。如果以食用为目的有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行为的,同样涉嫌犯罪,面临刑事处罚。

最后,此事也给所有的美食博主提个醒,吃之前要做好法律功课,不是所有人工养殖的动物都可以随便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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