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創傷不存在這一說法,真的是安慰了我。
結婚以後,回老家探親過節什麼的,就會和爺爺奶奶生活在一起幾天,但往往都是高高興興回,氣鼓鼓出門兒,等到我再回到自己的城市啊,不出半個月,我好像又忘記了因爲什麼樣的瑣碎,有過什麼樣的小情緒。
當我身在其中,與他們觀念衝突時,尤其是在她們對待自己的孩子和老家一直養在她們身腿邊親近的外孫,有許多差別時,感受那種親疏分別心,讓我心生厭惡。
因此我就會認爲他們在區別對待,甚至想到了自己和弟弟之間,他們的態度差異。因爲我認爲他們重男輕女,認爲他們親疏有別,認爲他們認錢不認親… 所以怎麼不會心生厭惡呢!
等到我回到自己定居的城市,遠離他們生活,我就把那個深受其害的自己,也“拋棄,遺忘”在那鄉間小路上;在自己用心經營的家庭氛圍中,換上了一個積極輕鬆生活的心情,特別堅定地選擇一種具有掌控力的,不依賴他人眼色的生活方式。
爲何總感覺,親人傷我們最深,用創傷並不存在這樣的觀念來反思,可以隱約感受到的,就是我們可能對親人的期望太多太高,以至於失望的時候,就認爲是他人愛的不夠。
愛,需要表達,直接的去表達,直接去求取,來去自由,求不得也不痛苦,只要自己去做過就足夠。這樣應該會有很輕鬆的人生。
實踐:
生活中再遇到喜怒哀樂愛物慾,多問問自己“目的”,培養表達的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