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結構性改變

以前總是在現有結構下想改變方法,後來發現,有時效果好,有時效果不佳甚至沒效果,或者有效果,但是事倍功半。

後來研究案例,發現效果真的好的,是因爲他們沒有結構性問題,無論組織層面還是業務層面。而效果不好的,或者是事倍功半的,基本都是底層結構上出了問題,所以,要想真正快速且能持續的產生業績改變,從結構上進行變化是最有效的。

比如組織架構,規模不大,業務參雜,卻要分成幾個事業部,這樣就會人浮於事,內捲過度,即沒效率,也沒有效果。

比如說業務,無底線迎合客戶的隨意需求,產品SKU多的嚇死人,那個客戶的需求最後都沒滿足。

比如說業務類型,庫存式還是訂單式,定量補貨還是定時補貨,這個都決定了企業的效率與效益能力。

比如說生產模式,是功能型,大批量還是流線化,小批量化,結果都相差很大的。

因此,對於現今這個變化多端的環境而言,是有必要在頂層上進行重新審視,審視過去我們成功的經驗他成功的條件還在不在?有沒有一些發生了變化?然後,再進行調整改變,否則,只是努力,更努力是沒有用的。所謂戰術上的努力是解決不了戰略上的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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