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和灾异论

董仲舒和灾异论

建元六年(前135年)春天和夏天的时候,发生了两起火灾。发生的地点都和汉高祖刘邦有关。二月份的时候,先是辽东的高庙起火,高庙就是祭祀刘邦的祖庙。本来郡国是不设高庙的,景帝朝才下令皆设。四月份的时候,长安高园的便殿也着了火。高园自然也是祭祀刘邦的一大块园地,园中模仿帝王生前所居,既有正式场合的建筑,叫做正寝,也有燕居休息的地方,叫做便殿,这次就是便殿发生了火灾。

古代建筑多为木结构,起火本来是极为正常之事,只不过因为这处建筑地位特殊,古人又异常敬奉祖先之灵,于是汉武帝刘彻为此素服五日,这已经是对待灾异非常谨慎恭敬的态度。

而在另一个人眼里,这显然还不够,他认为灾异的发生并不是简单的事,其中一定蕴含着上天的某种寓意。

这个人叫做董仲舒。

我们前面也提到过一笔董仲舒的事情,他在景帝朝就以治《春秋》为博士,但由于窦太后的缘故,儒生在当时并不能得到重用。虽然如此,董仲舒还是凭着精深的学问和儒家的作派被广泛尊奉。有志于学者纷纷前来向他学习,他隔着帷幕讲授课程,由于人数过多,有的人无缘旁听,只能成为他的再传弟子,甚至从头至尾没有机会见他本人一面。

那么这位大儒、大学问家、大《春秋》博士是如何看待两起火灾的呢?

他专门为此写有一篇文章,文章模拟天子发问,自己作答。

董仲舒是这么回答的:“《春秋》是一部圣人所作的经典,为什么经典呢,就在于它虽然记载的是历史,是往事,但完全可以用来作为现实的参考。所以要想知道某件事的警示意义,只要去《春秋》里寻找类似的例子就可以了。”

《春秋》里有没有记载连续发生的火灾呢?还真有,至少董仲舒找到了一个例子,认为有借鉴的作用。第一起火灾是鲁定公时期,地点是鲁国的“两观”。董仲舒认为,这个“两观”本来是天子才能拥有的,现在鲁国也有了,显然是一个僭越的产物。这个建筑发生火灾,就好像是天在警告鲁定公,你的国家也有僭越之臣,是时候引起注意除去他们了呵!但是鲁定公并没有领会到上天的意思,于是第二起、第三起火灾发生了,起火的地点是鲁国的桓宫和厘宫,这时已经到了鲁哀公时期,可惜鲁哀公同样没有引起重视。又过了一年,果然亳社也发生了火灾。亳社是殷商遗民祭祀先祖的场所,董仲舒认为鲁国是封给周公族人的,保留亡国的亳社就不符合礼制,所以这四个受灾的场所都属于同一类,是“不当立者”,这是天在反复警告鲁君要除去国内的僭越之臣。

但问题来了,鲁国的季孙氏掌权架空鲁君并不是一天两天了,严谨的人难免会问:为什么上天不早点发出警告呢?董仲舒当然对此漏洞打有补丁。他解释道:上天会选择最合适的时候给出信息。之前圣人未出,想要除去季孙氏并不容易,上天不会让人冒这个险。而鲁定公、鲁哀公之时,圣人孔子已出,正是复礼的最好时机,上天这才发出连续不断的提示。这就叫“不时不见,天之道也。”

季氏亡道久矣,前是天不见灾者,鲁未有贤圣臣,虽欲去季孙,其力不能,昭公是也。至定、哀乃见之,其时可也。不时不见,天之道也。——《汉书·五行志》

这当然有些诡辩的味道,好歹也算能强行解释得过去。在董仲舒的描述里,上天和凡人一样,有着鲜明的态度和主张,相当于扮演着一个“吹哨人”的角色。

有了这几个《春秋》中的例子,就可以拿来参考当今社会了。董仲舒认为,郡国不该设高庙,便殿不该居陵旁,这两个建筑和例子中一样,属于“不当立者”,故老天连续用两次火灾来警示天子。那么老天这次提醒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董仲舒说,这不很明显吗,老天仿佛已经在亲口对你说了:“现在困难重重,不拿出公平公正的态度,就无法解决。要杀掉诸侯宗室中最远最有威望的,就像我烧掉辽东高庙一样;还要杀掉身边近臣里最权贵而奸邪的,就像我烧掉长安高园殿一样。

故天灾若语陛下‘当今之世,虽敝而重难,非以太平至公,不能治也。视亲戚贵属在诸侯远正最甚者,忍而诛之,如吾燔辽东高庙乃可;视近臣在国中处旁仄及贵而不正者,忍而诛之,如吾燔高园殿乃可’云尔。——《汉书·五行志》

董仲舒所指的希望刘彻杀掉的诸侯和近臣,研究者拿后面的史实来套,多认为是淮南王刘安和丞相田蚡,这种观点有点像开了上帝视角,我认为他在这篇文章里只是一种虚指,没有具体的对象。

这篇文章是虚拟问答,写完之后,董仲舒并没有呈交给刘彻看,不知道是不是对此灾异理论尚没有十足把握的缘故。他把文章放在家里,之后不慎被人偷了去,造成了自己的牢狱之灾,这是后话,暂时不提。

需要提一提的是,灾异理论和董仲舒的关系。《春秋》里面确实记录了很多灾异现象,西汉末年学者刘向曾专门作过统计,242年的历史里,记录了36次日食,5次地震,2次山陵崩塌,3次彗星,1次流星雨,14次火灾等等。这只是纯粹对特殊现象的记录,未必含有褒贬。唐朝史学家刘知几对《春秋》记录灾异如此评论:“古之国史,闻异则书,未必皆审其休咎、详其美恶”。同时,早期的人类也的确因对灾异的恐惧和不知其解,会作出对天意的揣测,不过只是出于个人的偶发行为。到董仲舒这里,他试图将此理论化,建立一种天意和灾异的关联模型,而实质目的是希望借此来指导政治活动。董仲舒的灾异论思想,可以从他的著作《春秋繁露》里窥见。这种模型,如果用简单的话来概括,就是:国家的政策有失误→老天发出灾异来警告君主,君主若不吸取教训改弦更张→后面老天将用更大的祸患来惩罚他。

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出灾异以惊骇之,惊骇之余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春秋繁露》

仔细看这样一条逻辑链,其实从第一环的政策失误,已经可以直接推至第三环大的祸患,这是很理所当然的思路。但如果臣下如此议政,一来过于直言不讳,二来理论底气不足。董仲舒在这条逻辑链中间插上一个“代表老天意志的灾异”,就可以借天的威严来压天子一头。

而这个理论最大的问题则在于,灾异和前后的逻辑链其实都很脆弱。同样的政治事件前后,显然不可能保证都会发生同样的灾异,那不同的灾异如何去关联同样的事件呢,最终全靠学者如何附会,这就导致了灾异论从来没有一套标准答案,学者不得不各据己见,各说各话的局面。

以董仲舒上面解释的火灾为例,如果让其他儒家学者来看,就会对“亳社”这一论据提出很大异见。董仲舒为了前后不矛盾,把亳社和发生火灾的其他地点归为同一类“不当立者”,认为这不符合礼制。而实际上,《礼记》《公羊传》这些同是儒家著作都解释过亳社的保留完全合乎礼法。

董仲舒虽然初创灾异论,但在武帝朝,并没有被普遍认可。不过董仲舒名望甚高、弟子众多,故灾异论不断被修正和擡高,儒家始终希望可以借此来约束皇权。西汉末年刘向和刘歆父子,分别作了《洪范五行传论》,为灾异论的经典之作。有意思的是,父子俩对同一灾异所作的解释,几乎没有一条是相同的。原因在于,刘向作传论,是为了反对王氏外戚专权;而刘歆作传论,恰恰相反是为了帮助外戚王莽造势。立场相背,自然立意迥异。这也正是灾异论的荒谬之处,它是一种人为建构的主观的政治观点,可以根据目的随意更换口径。

陈侃理先生曾总结灾异论虽然荒谬,但影响仍不断扩大的三个条件:

灾异论自身的完善,儒学权威的提升和扩张,汉朝由盛转衰。——陈侃理《儒学、数术与政治:灾异的政治文化史》

理论的自身完善是不断用阴阳、五行、占卜等元素更新升级、打补丁,而儒学地位的提升则加强了儒生的话语权,汉朝转衰则指导政治的机会增多,三者缺一不可。故到儒家地位更尊的东汉,灾异论已经成为一种君臣都需要的政治正确。因此,班固在《汉书》中单独设了一篇论灾异的《五行志》,在所有的十篇志里,《五行志》的篇幅竟独占三分之一。我们回过头看建元四年(前137年),《汉书·武帝纪》没有记载其他大事,只列了三件异象:有风赤如血、大旱、星孛于东北。虽然《春秋》也如此记灾异,但和《汉书》不同的是,班固会在《五行志》里对有些灾异代表了上天的什么意志进行解答。

比如建元六年(前135年)这一年,也有一件异象被记录了下来。八月份的时候,一颗长星竟夜出现在东方的天空中,三十天之后才消失不见。古人按照彗星光芒从短到长,分为孛星、彗星、长星。《五行志》对此的解释是:这颗长星有个独特的名字,叫做“蚩尤旗”,当它出现的时候,往往代表着人间的王者即将征伐四方。

班固最后用十个字作为“蚩尤旗”的注脚,也相当于为刘彻接下来的时代作了一个冷冷的预告:

其后,兵诛四夷,连数十年。——《汉书·五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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